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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印刷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3-22 11:37IP属地 上海60

项目概况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印刷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1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印刷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书刊(杂志)、薄册(通讯录)、会议手册、文头纸、财务决算资料、会计(票据)凭证、学习笔记本、大小信封、展板制作等,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印刷品采购需求清单)

服务期限:计划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甲方需要及要求,完成印刷品的设计、排版、制版、印刷、装订、运输等工作,同时提供日常业务资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具备涉密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具有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在长春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及相关技术能力。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响应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3.7响应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采购活动;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3.9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0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1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1207室

方式: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1207室陈先生(0431-88401433)处进行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印刷品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印刷品服务采购项目,经请示省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印刷品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书刊(杂志)、薄册(通讯录)、会议手册、文头纸、财务决算资料、会计(票据)凭证、学习笔记本、大小信封、展板制作等,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印刷品采购需求清单)

2.3服务期限:计划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标准:按甲方需要及要求,完成印刷品的设计、排版、制版、印刷、装订、运输等工作,同时提供日常业务资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具备涉密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具有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在长春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及相关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响应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3.7响应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采购活动;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9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行为记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1207室陈先生(0431-88401433)处进行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印刷经营许可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20年至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6)近三年(2020年至今)“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7)近三年(2020年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未有行贿行为截图;

(8)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9)提供一项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10)长春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6930分,地点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684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31-88401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684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31-88401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431-884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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