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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财税常见问题解答

2021-06-240

1、注销公司需要办理清税证明吗?

答:《国家工商总局、国税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规定,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注册好公司没有业务不想经营也不想注销怎么办?可以办理停业登记吗?

答:公司不能办理停业登记,只有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办理停业登记。最好找代理记账按时做账报税,不让公司税务异常。

4、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后,纳税人应如何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答:《公告》明确,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按照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5、什么是股权出质,哪个部门能办理?

答: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务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变卖价金优先受偿。公司登记的工商部门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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