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市民提供质量安全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1号)以及《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设食品安全“守信超市”和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食药安办〔2017〕47号)等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建设食品安全“守信超市”活动,并制定了审核评价方案。经企业对标创建与自评,区食药安办初评与推荐,市食药安办复核,现将首批通过验收的107家市级“守信超市”拟授牌名单予以公示。
诚邀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及有关单位进行监督,对创建单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反映。市食药安办将综合考虑审评结果和征求意见情况确定最终名单。
公示期至2018年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食药安办反映。
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921室,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23118174,传真:021-53521052。
电子邮箱:shixiangming@smda.gov.cn。
附件: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守信超市”名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