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年4月23日《关于同意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9〕33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19日正式生效。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7日
起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了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19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9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
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