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辽宁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筑底企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初步核算,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2%,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6%、3.2%和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807.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44.7亿元,进出口总额实现673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6%,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际增长5%和5.6%。金融物价运行平稳,潜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关闭退出小煤矿185处、化解产能1020万吨,清理“地条钢”生产企业66户;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融资395亿元,债券融资986亿元;取消调整收费政策38项,减轻社会负担42.7亿元。重大项目建设稳步实施,京沈客专辽宁段、红沿河核电二期、抚顺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大连英特尔存储器、华晨宝马X3、抚矿中机热电等一批拉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全线贯通。区域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出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设立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制定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快“信用辽宁”建设。“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全年取消调整行政职权315项,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3万户。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驻辽央企、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签订率分别达到98%和96%,处置“僵尸企业”116户。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2.9万户。农村、投资、电力等领域改革不断推进。
(四)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全年粮食产量427亿斤,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19万亩,实施作物轮作100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完成28项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高端装备制造业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18%。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增长16.7%和16.5%。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80家。服务业稳步发展,公路货运量增长3.9%,铁路货运量增长9.3%,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3.2%,电信业务总量增长71.5%,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5.4%,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2%。
(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积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攻克关键技术208项,开发重点产品及关键部件329个,全省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409亿元,增长20%。制定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东北科技大市场正式挂牌营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推进,新增众创空间68个,入驻企业和团队增长60%,建成创业孵化基地361个,入孵企业1.4万户、吸纳就业9.9万人,新建15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全省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7.5件。
(六)扩大开放合作拓展新空间。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步伐加快,辽宁至欧洲三条大通道全部运营,“辽满欧”大通道已开通大连港、营口港至欧洲的14条中欧国际集装箱班线。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局良好,制定自贸区三年滚动工作计划,出台199条支持政策,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99项,形成13个全国首创案例,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新增注册企业2.2万户,注册资本3131.9亿元。对口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苏辽、京沈、沪连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产业合作、园区合作、项目引进、人才培养。全年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增长42.7%,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7%。
(七)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蓝天工程强力推进,全年共拆除燃煤小锅炉6968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4.5万辆;碧水工程全力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流域治理,72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实现集中污水处理;净土工程有序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建设持续加强,制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63个、生态村8个;青山工程稳步推进,全省完成人工造林130万亩,封山育林83万亩。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污染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八)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全年实现25.3万人脱贫,566个贫困村销号,4个省级贫困县摘帽。就业保持稳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5.5%,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6.7%和10%。改造棚户区10.1万套,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97.6%。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68%,24.2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当地义务教育。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健康辽宁建设全面推进,建设各类医联体240余个,沈阳、大连等10个城市298家医院同时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18年,全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按照上述要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份额不减,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创新驱动全面推进。全省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8件。
——民生福祉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新增城镇就业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9%,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710万吨标准煤以内,空气质量稳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
三、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抢抓重大发展机遇,促进新一轮全面振兴。加快落实各项振兴举措,落实好中发7号文件、国发62号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好三年滚动计划,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出台《辽宁省“一带五基地”建设框架实施方案》,全面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突破辽西北、沈抚新区和县域经济“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区域合作,继续抓好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方案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建立健全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关闭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25个,去产能361万吨;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推动县城房地产去库存;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补短板投入力度,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推进农业提质增效,调减非优势区玉米60万亩,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落实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滚动计划,大力发展储能装备、增材制造、燃气轮机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快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加快新材料推广应用,做优做强消费品工业。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抓好金融、商贸流通等十大重点领域改革。
(三)多措并举抓发展,推进经济平稳增长。抓好有效投资,继续实施省领导定点联系项目制度,扎实推进全省200个重点项目,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强与央企战略性合作。大力推进大连恒力石化、兵器华锦石化改扩建、铁岭生物燃料乙醇等重大产业项目,京沈客专辽宁段、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力争中石油辽化改造项目、阜新至科尔沁、葫芦岛至宽邦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推动消费升级,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发展电子商务,加快零售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养老、信息、健康、文化、体育等消费增长点。积极扩大出口,落实各项鼓励出口政策,推广“互联网+外贸”服务新模式,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加强与军贸企业合作。有效防控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落实政府债务化解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完善清单体系和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和完善“多证合一”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好环保税和资源税等税收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增量配电、售电侧和辅助服务市场改革。推进“事转企”改革,加快推进省旅游、辽勤、体育、健康、担保等集团组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加大民营企业培育力度。
(五)大力促进创新驱动,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一批重点产品,开展一批重大政企产学研用合作,促进一批科技成果在辽宁转移转化。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高新区建设年”活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建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成立全省众创空间(孵化器)联盟。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弘扬工匠精神,打造一批“辽宁工匠”。
(六)坚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港口、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动建立沿海经济带中国-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推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全面突破,高标准对接国际贸易规则,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版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营造公平宽松营商环境,加强专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年引进国内外资金增长15%左右。
(七)扎实推进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严控秸秆焚烧,推进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深化河长制度,推进辽河、凌河治理保护,组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搞好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抓好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八)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强人民获得感。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实现15万人脱贫、500个贫困村销号、6个省级贫困县摘帽。实施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两项基本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社保制度改革,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义务教育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健康辽宁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实现2018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决心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