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28日披露,《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用电规则》已于25日实施。这一规则有助于在这个片区建立一套市场反应灵敏、管理决策高效、服务模式灵活、可复制可推广的供用电规则。
该新规共包含6章44条,参照世界银行评估体系,并结合了这个片区的制度创新空间。在供用电程序、耗时及成本方面实现突破性改进。“在现行供用电规则下,程序、耗时、成本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局限,电网企业亟待建立便捷高效的营销机制、权责对等的供用电关系。”正筹备房建施工的珠海安渊投资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张明玉说。
新规提出了推行低压供电模式、实施受电工程强制监理、取消受电工程现场验收、全面推行预购用电、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改革举措。报装审批环节从5.5个简化为2个。取消了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审查、现场检验环节。以便为客户提供“不出岛一站式”的用电服务。
新规还将横琴的电网投资界面延伸至工商业客户变压器低压侧,即采用380/220伏电压供电。这也意味着,客户的报装用电成本将大幅减少,并可节省后续的运行维护费用。此外,还进一步厘清了供用方责任界面,规定客户对其投资建设的受电工程的主体责任,推行客户受电工程监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