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海关企业管理处介绍,新实施的信用管理办法深化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关于“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海关AEO国际互认合作的时间成果,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管理原则,对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给予更多便利。如: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由4项扩展至9项,增加了免除担保、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措施。同时,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由原来的4项增加至9项,将失信企业查验率提高到80%以上,惩戒力度明显加大,体现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容忍”。
据福州海关统计,福州关区将有49家高级认证企业和678家一般认证企业享受到新实施的信用管理办法的优惠措施,约占福州关区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额的70%,这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通关效率、节约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