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里隆这个小村曾蜚声全国,却非交通因素,而因上世纪80年代初,这里走私货物云集,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人来人往,水泄不通。
里隆所在的七里港区,为孙中山先生建国大纲中规划的东方第一大港。东方大港浪费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派上大用场竟然是走私。
走私是犯法事儿,里隆走私市场很快被取缔,没有二话。但里隆走私事件如此久远,仍不时被提起,表明这个事件蕴含着很多特殊因素:
它是改革开放初期,沿海一带群众急于致富又没有找到正当途径的冒险经历;它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某段时期社会治理呈“空窗期”的自然产物;它是当时港澳台和内地发展水平巨大差距背景下,寻求商品交换的本能反映;它是对通过对外开放活跃国内市场,打破原有僵化、陈腐体制的另类渴求……
38年过去了,回头重新看里隆走私事件,应该看得更清晰、更客观些。
今天的年轻人可能不知道乐清还有个叫里隆的地方。但在1980年前后,里隆走私市场在海内外名噪一时。回顾乐清改革开放四十年历程,里隆走私事件绝对是绕不过的一个大事件。
乐清走私及治理还原记
1980年春夏之际,首先在黄华出现走私现象,很快蔓延形成市场。相当一部分人对此认识不清,将走私当成对台通商。一个号称“保险船老大”的张某,两年间驾船出海得逞12次,有时团伙人数多达几十人,一次走私货品最多达十几万元。
里隆因交通便利,不久取代黄华成为最大的走私市场,蜂拥而至的人潮使当地“三产”也迅速“繁荣”,只有300余户的小村一时间冒出饭摊、旅馆80余家,算命、看相、赌博、诈骗、斗殴等也趁虚而起。
对当年里隆走私市场,曾有过这样的描述:
到处响着邓丽君《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的歌声,那轻柔欢快的曲调在市场上空飘荡,让人听得如痴似醉。
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到处堆放着货物,一条长椅或是几张板凳往地上一摆,便可以做买卖。至于放置货物,有人用米筛,有人用凉席,有人就干脆直接把货往地上一摆,有人拿在手上、背在肩上,总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摊位上摆着布匹、各式手表和电子表、收录两用机、录音带、尼龙折伞……外地来的银元贩子敲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到处人山人海,操着南腔北调讨价还价……
一时间,乐清里隆名声大噪,和香港九龙、台湾基隆并称“三隆”。
针对浙闽粤沿海的走私现象,1980年开始中央下达一系列文件,浙江省和温州市据此精神作出部署,乐清县作为重点地区,马上成立了由时任县委书记孙宝经、县长林克己挂帅的打击走私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
时任乐清县打私办主任施太顺介绍,当时抽调了公安边防、工商财税人员,从海上、陆上双管齐下进行查处打击。有一次,县里组织有关干部、厂矿民兵等共800多人,分12支缉私突击队,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取缔里隆、黄华的私货市场。
1980年4月到次年8月间,乐清立案审理走私大要案35起,共490人,逮捕63人,判刑37人,召开宣判大会4次……据推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乐清一带因走私外流的银元近亿枚,黄金近吨,因走私非正常死亡12人。
到1983年底,乐清反走私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猖獗一时的黄华、里隆走私市场不复存在,海上走私基本杜绝,涉案人员也都受到法办。
此后,乐清又出现过大量免税进口汽车倒卖、外烟等几个走私小高潮,但规模远不能与1980年前后相比。
但是,里隆走私事件至今仍常被提起,它所产生的长久影响,如瓯江潮水一样,绵延持续,至今余波未平。
里隆走私的前世今生
里隆走私高潮前后不过两三年。走私曾给里隆及乐清沿海带来了短暂的繁盛,带来了便宜和实惠的物品,但只是昙花一现。
今天乐清人对走私印象深刻又复杂。
打击走私的正义理由
原乐清县打私办主任施太顺所讲的一件事也许很有代表性:他的次子曾是黄华边防指导员,1989年参加县人代会分组讨论时,有人指名道姓,责骂打私办主任施某某不该那么卖力,要不乐清现在也许比石狮都要好呢……有人赶紧提醒发言者,施某某就是在座指导员的老爸……
这种“也许”观也许相当普遍。应当如何评价?
毫无疑问,打击、取缔走私的大前提十分明确:走私现象是古今中外各国都严加打击、坚决取缔的严重经济犯罪行为,在强调知识产权、贸易权益的国际环境下更是如此。打击走私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本国企业利益。
走私就是犯罪,原则问题容不得半点偏差。当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广东、福建、浙江东南三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纪要中,措词极为严厉:反走私斗争不仅是经济斗争,而且是政治斗争,是现阶段阶级斗争的一种表现。
乐清从上到下自然要全力执行。
38年后回头看,这场走私大泛滥并非偶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放成为与改革同样重要的命题,闭关锁国的僵化思维逐渐瓦解。但毕竟大陆与海外隔绝了30年,开放什么?怎么开放?风险之大,足以让人手心冒汗。
此外还有一个具体背景。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同年6月1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再次发出“三通”的呼吁。1981年10月,叶剑英委员长发表了盼望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讲话,即著名的“叶九条”。
“三通”蕴含着巨大的商机,但当时只有善意的愿景和原则,而没有具体推进的操作手册。于是,走私趁虚而入,捷足先登。当时乐清不少干部群众误以为这种走私活动属于对台“三通”的一种形式,是发展地方经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好门路。
对这一突发现象,政府职能部门在好长一段时间内未见上级明令,未进行管理制止。于是,“管理一放松,走私成了风”。
走私丧失机会成本
根本的诱因还深藏于社会肌体之中。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点燃了追求自由的火星:人均三分田的严酷现实,逼迫乐清人必须从土地之外找生路,而不按法律出牌的走私行为,提供了一夜致富的现实可能。走私的日本产东方表售价仅为60元,性能、外观远优于当时国内最好的卖120元的上海牌手表。不愿试一把?转手一台走私双喇叭三洋牌收录机,利润高达300元,相当于一年的工资。面对30年的境内外经济发展落差产生的势能诱惑,干还是不干?
几乎没有人能抵挡如此巨大的诱惑。何况,面对诱惑的是一大群急于摆脱贫困的农民。
当时,黄华参与走私的老张只有初中毕业,在走私者中文化程度算是比较高的。他提到那时人们普遍认知是:走私没上税,这不对,交了税就可以了。谁想到还要坐牢的啊?
无论我们是否愿意面对,走私作为乐清改革开放第一幕大戏的另类插曲,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并按其自身逻辑散发着后续效应。
走私活动起伏的同时,乐清民营经济迎来了全国瞩目的第一轮爆发期。柳白片、虹桥片的许多人通过低压电器、电子元器件等股份合作经济,先富起来了。同一时期,里隆黄华三山一带,正在为走私贩私付出沉重的“机会成本”,失去了发展的重要时机!这些镇街近年来通过新农村建设,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旧村面貌,但始终难以追上发达区域。
走私是自由贸易的畸形怪胎,类似吸毒,来钱快,能让人短时间内极度兴奋,但容易丧失办实业、求实功的耐心。经历过走私的人们,好像偷食过禁果的懵懂少年,对快钱暴利的欲望挥之不去。
“打掉里隆、成就石狮”一说不成立
在乐清民间,甚至一些干部中流行一种看法,认为里隆走私市场打掉后,经济发展不起来,而福建石狮小地方因走私发展成一个市。不可否认石狮的发展有走私的原始积累,但石狮走私的历史比乐清可悠久多了。“打掉里隆、成就石狮”一说,比较牵强。
据记载,石狮在唐开元八年(720年)海上交通运输已较发达。历史上因各种因素,有大量石狮人移居海外,石狮人靠这个群体将外面的电器、摩托、衣服等运到本土赚钱,而且相当多家庭都有一个成员去外国或者港澳打拼,带回各样的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石狮主要依靠这一优势积极引进外商投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如果说走私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可视为乐清民间对外贸渴求、融入世界的反向表达,在政策禁锢尚未打破的背景下,寻求出路的一种冒险。
2013年12月上海自贸区成立时,《温州日报》曾发表一篇题为《从乐清里隆到上海自贸区:突破禁锢 追随开放脚步》的述评,将里隆走私视为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标志事件。
近年乐清全力打造乐清湾港区,乐清港口大市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已初步拿到了通往世界的“国际通行证”,为乐清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开启了新通道。
近期,从中央到地方,高层频频释放扩大对外开放的信号,推出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浙江省出台10项新的对外开放重大举措中,第一项就是大手笔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2.0版。这也可视为对当年里隆走私,那场轰动一时事件的一种长远、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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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者说
走私者:那诱惑没人挡得住
述说者老张:黄华关村人,最早的走私者之一。
我走过私,被处理过。你不要亮出我的名字。
里隆走私其实起源于黄华。
当时工人月工资30元。我种了一年田,折成工分只分到160元。我们黄华关村二千来号人,全村合计起来只有二十来只手表。而走私一趟少说也能赚几百块,你说干不干呢?
黄华沿海的生意路比较活络。1979年前常有福建人弄些荔枝龙眼到这里卖,一不小心被抓住,当成投机倒把打击。大概是1980年夏天,有几个福建人拿着手表站在我们村路边卖。
熟了以后,得知他们的手表是从东引岛用银元贩来的。于是我们有几个人寻思着也去东引岛贩私货——那时黄华已经形成了一个私货市场。我们七八个人搭股,从银元贩子那里以每枚17元的价格,换来了一批银元,就开船朝东引岛驶。
行情早打听过了。到了东引岛,已经有私货船等着了。我们以一枚银元兑1.45块手表的比例,换来一批漂亮的粗码手表,两个小时后就往回开。
返程大家都很兴奋,知道有赚啦!当时政府没抓,市场都开放着呢。
这趟能赚多少钱?我不好透露,只告诉你一点:下多少本钱就赚多少钱。
那边供应私货的有台湾人、香港人和广东人等,私货质量有好有坏。像三星和锚牌的自动表,质量就相当好。我有一只戴了十几年。自动表嘛,会自动上发条。当时最流行的上海表,每天要手工上发条。
观私者:私货市场乱极了
述说者林志友:七里港镇老协退休干部,里隆村人
我们村就在瓯江边,渡轮直达洞头、灵昆、温州、大麦屿、坎门、三盆、元角等地。因交通便利,很快取代黄华,成为走私贩私的中心交易地。
我的老房子,在里隆码道附近,是当时乘船客的必经之路。1980年8月份左右,有几个黄华人来,站在码道拐弯处,见有人经过,就问“手表要不要”。
没多久,码道就热闹了,卖私货的摊位一天比一天多。手表都是从台湾整麻袋偷运过来的,不知所措的买表者找到修表师傅来检验。师傅看一只表就赚十元检测费,一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
同样好赚又没风险的还有银匠,检测银元的真假。
贩私买私的人太多了,路上,道坦里,整个村都是人,筷笼一样。妻子将家里开成小客栈。我让两个儿子在家门口摆茶摊,生意特别好,开水都来不及烧。
那时没有自来水,偶尔忘了挑水,白天根本没法挤到井边去。等到晚上十点多钟,人散得差不多了,才能去挑。
乱,那时候真是乱,有人公开在市场上赌博,有的公开抢劫,小偷扒手很多。那时我在抽水机站当会计,就知道走私是偷税的事,长不了。
有一天有个人提着一只皮包,存在我家客栈里。当时经验不足,也不知道要他开包先看。到了傍晚,那人回来提走包,没走几步就嚷嚷这不是他的包,说自己包里有好些银元。
还好那天就存了这一个包,我就问他如果有银元,存包时为什么不声明?
这时街坊也围过来,那人到底心虚,嘴上却说算我倒霉,当生意做蚀了!边说边假装气愤地把包里的东西掏出来扔地上。原来是一条捆成的麻袋,还有一条白毛巾。
缉私者:留下了一段岁月峥嵘
述说者施太顺:原乐清县打私办主任
我至今保留着当年的工作笔记与已经发黄的打印材料。我整理自己的人生记录,其中打走私内容就有50页。
打私办成立后,担负协调、配合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组织了一支海上二线缉私队伍,开展海上缉私;陆上采取突击取缔公开的私货市场与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管理相结合;设立联合办案组,查处重大走私贩私案件;在重点区域当地党政领导下,举办学习班,对走、贩私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当时反走私氛围造得很浓。
1984年5月,我省召开反走私表彰大会,我被授予“浙江省反走私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作为惟一的打私办主任作典型发言。
但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自己经历的一件憾事:
当时,一名案情重大的嫌犯林某,被温州海关抓获收容羁押。其家属四处活动,通过温州某大医院一医生和某局长直通了一些人的关系,把林某放了。上级发现后明令追究,温州公安机关将林某抓住,但在押途中又被林某戴着手铐逃脱了。
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当时在温州指导工作的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李朝龙明确指示要彻查。他说,办案人员就是吃被查对象的一只蛏子也不允许。结果有五六个人因此案受到查处或被判刑,其中就有那名局级干部。
此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原来林某逃逸后,我接上级指示,派人动员其家属劝林某投案自首。林妻及家属也知道林某长期逃亡不是办法,于是提出条件:一不关,二从宽。县里研究后认为从宽可以考虑,但他是走私团伙中的记账人员,要交代情况,不关是不可能的。其妻又提出将林某关在乐清公安局,她和亲属认为若送温州,那些被判刑者家属会报复,林某就会没命。
为安抚家属情绪,我将情况告知乐清县公安局长后,局长和温州市公安局联系得到承诺。于是林某前来投案。但两个月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有领导指示必须将林某押送温州。
温州来的押解人员来到乐清后,未讲明将林某转押温州的原因。乐清县公安局长叫我向温州打私办反映,要求遵守原承诺。林某被提出押走时,县公安局长叫我到局里去,准备向温州来的人员说明情况,便于做林某家属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说也凑巧,我在前往县公安局途中就碰到了押送林某的车子,车上一位同志与我认识,便停车打招呼,我便将有关情况向他作了介绍,希望考虑林某家属的情况云云。停留不到两分钟,车开走了。
然后我就回办公室,没想到才进门,电话就响了起来,是林某所在黄华公社领导打来的电话,说林妻听说丈夫送温州后,受到亲属责骂,感觉绝望,当即喝了农药,抢救无效死亡!
我深为震惊!后到省里开会时向领导作了汇报。有关领导认为此事关系到政策执行问题,考虑到林某孩子幼小,指示可根据林某判刑后劳改表现,依法给予减刑。
林妻的死使我们几位同事至今都深感无奈。后来,与同事每每谈起这事,我十分感慨:执行政策不能马马虎虎,更不能出尔反尔。我们尽了这么大的努力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
反走私的错综复杂,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