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4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
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其合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在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银行无需事前、逐笔审核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可凭试点企业提交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为其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手续。合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境内企业外债资金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同时,外汇管理局将加强事后核查检查和监测分析,以此促进资金便利、合规流动。
试点政策实现了银行“事前审核”到“事后检查”的转变,简化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手续;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企业,均可享受政策红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广东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