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18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顶尖及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及支持政策
顶尖及领军人才,主要包括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我市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及我市新获评的上述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选人才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人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提交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引进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7、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或外籍专家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8、外籍专家在中国合法居留工作手续复印件(主要包括两种类型:1、《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9、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公示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申报计划,一般由本单位初审后行文推荐;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计划,一般按单位管理权限或税收征管权限,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每项材料认真审核,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1、申报材料,每项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正式推荐函一份;
3、《顶尖及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4、《顶尖及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每项一份。
三、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企业请注意:区内上报时间比市局提前两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附件6)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对以下内容有所侧重:
(1)承担的研发任务情况;
(2)已有研发成果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创新性及影响力;
(3)已有研发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或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在所属行业和领域的应用价值;
(4)拟开展研发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5)项目预期成果的科技、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现有研发条件情况;
(7)依托单位在项目领域的科研优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在研项目;
(2)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顶尖及领军人才项目。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五、联系方式
市局审批办电话:0411-65851150
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科技局窗口。
保税区科技部门电话:87318017 联系人:权威
地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