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任鸿斌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
任鸿斌介绍,未来3省(市)将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多个领域深入进行改革探索。同时,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根据自身特点,3省(市)还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
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和完善服务协同发展机制等1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21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
任鸿斌说,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不断深入,又推出了一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将原“串联”的多个审批事项改为“并联”合并审批,使“多证”简化为“一证”,简化了许可证办理流程,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任鸿斌表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对这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估,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包括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7项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3项,一共30项。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