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25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须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各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