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上海外高桥“启运港退税”直航快班---民享号从泸州港启航,标志着西部地区首票“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实施。
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号),明确在原有8个启运港基础上,新增泸州港等5个港口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政策出台后,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立刻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锐佳陶瓷、泸州港、川江集装箱航运公司、四川中远海运、民生轮船等企业在海关、国税等单位的指导下,短时间内完成了生产企业备案、船舶备案等工作,共同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在西部地区率先落地。
泸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工作人员黄运林告诉新报记者,首票“启运港退税”货物是锐佳陶瓷发往新加坡的卫生洁具,该票货物从向海关申报至海关放行仅耗时4分钟,转关单申报并放行后,海关系统即按日将数据自动推送至税务部门供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锐佳科技陶瓷工业四川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巫小勤说,他们的货物在泸州港出口可与上海等沿海港口出口享受同样的退税时效,较之前的退税模式可节约20天以上的退税时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和泸州港的出口货物的集聚能力。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结合已开行的“泸州—上海升船机五定外贸直航班轮”实施,具有“启运退税”、“公共班轮”、“电梯翻坝”、“快船运输”、“货物直达”等特点,是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落实国家政策、提升贸易便利化,实现区域协同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