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
从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悉,今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深改方案》分解为3大类16小类共128项改革任务,其中“放管服”改革方面25项、投资贸易方面48项、金融方面22项、航运口岸方面15项、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18项。
据天津自贸试验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深改方案》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突出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着力打造服务京津冀、雄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突出前沿新兴智能产业创新孵化;突出建设国际产融结合示范区。
《深改方案》在多个方面具有创新亮点:“放管服”改革方面,提出“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创新人力资本入股办法”“支持药品研发机构参与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等改革措施,可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投资贸易方面,提出“开展外籍邮轮船舶维修业务”“取消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跨境电商先理货后报关”等改革措施,可显著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前沿新兴产业发展;金融方面,提出“探索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等改革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航运口岸方面,提出“逐步开放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入级检验”“支持天津空港口岸成为汽车整车、食用水生动物、肉类进口指定口岸”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增强国际航运和口岸服务功能,促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允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京津冀地区提供服务”等改革措施,加快打造京津冀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下一步,天津自贸试验区将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实施,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让市场主体和老百姓享受到更多自贸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