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大街29号1-9层) 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场(二期)北座) 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18TCL01,债券代码为112717。
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TCL集团
|
指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的公司
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簿记建档 |
指 |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方
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公司
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
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
簿记管理人
|
指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
资信评级机构 |
指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 |
审计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发行首日 |
指 |
即2018年6月6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
合格投资者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规定的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
|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账户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
银行账户:2008021229200093305
大额支付行号:102595002127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18年6月4日)
|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
告
|
T-1日
(2018年6月5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
T日
(2018年6月6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
T+1日
(2018年6月7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
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2日
(2018年6月8日)
|
公告发行结果
主承销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80%,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6月5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6月5日(T-1日)13:30至16:00点之间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簿记管理人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6月5日(T-1日)13:30至16:00点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联系人:姚贺;
申购传真:010-59312841、010-59312903;咨询电话:010-5931294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6月6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及超额配售安排。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6月6日(T日)的9:00-17:00和2018年6月7日(T+1日)的9:00-16:00。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6月7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认购账户对应的股东代码”、“合格投资者认购账户简称”,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对未能在2018年6月7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名称: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住所: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联系人: 肖敏琼
电话: 0752-2376006
传真: 0752-2260886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联系人: 刘一宏、黄沛龙
电话:
0755-23976362
传真:
0755-23970362
名称: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宝荣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联系人: 季拓、赵亮
电话:
010-88300907
传真:
010-88300837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联系人: 杨芳、陈子林
电话:
010-60833575
传真:
010-60833504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联系人: 于首祥、田建荣
电话:
传真:
(以下无正文)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
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
证券账户号(深圳)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
5年期(3+2年期)利率区间为4.50%-5.80%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获配总量不超本期最终发行量的比例(如有) |
|
|
% |
|
|
|
|
|
|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18年6月5日13;30至16:00点连
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
明文件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申购传真:010-59312841、010-59312903,咨询电话:010-59312942。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
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和填写本表中的
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
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4、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
人(或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
人向申购人发出本期债券的《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申购人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
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
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
意就逾期未划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
受的损失;
7、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
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8、申购人承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9、申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
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
申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
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盖章)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
比例要求(如有)
|
5.50 |
10,000 |
20% |
5.60 |
2,000 |
5.70 |
3,000 |
5.80 |
20,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申购传真:010-59312841、010-59312903,咨询电话:010-5931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