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津闽三大自贸区打造2.0升级版
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毕淑娟
继2015年国务院批准广东、天津、福建为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总体方案之后,5月24日,国务院再度推出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此次对三地的规划方案的最大亮点均体现在“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高水平开放、拓展新动能、区域协调发展、简政放权等方面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55项新试点任务清单。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三位专家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此次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进入了2.0升级阶段。随着方案的落地实施,自贸区将更好地发挥“试验田”作用,创造出更多的宝贵经验,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有助于带动整个中国改革开放的水平提高。
三大自贸区55项新试点清单
5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在三地的方案中,“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是共同出现的一句话。
同时,三地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55项试点任务清单。
从方案内容看,广东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东省副省长欧阳卫民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在CEPA框架下,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天津自贸试验区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和完善服务协同发展机制等1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指出,按照深化改革方案,天津将扩大汽车、飞机、船舶维修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银行、保险、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探索融资租赁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的外汇制度创新,还要全力打造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服务链,探索开展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等。
福建自贸试验区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21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强调,下一步福建自贸区主要在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金融、文化创意和健康养老等领域培育生成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对台先行先试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独有的特色,下一步将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湾企业在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等。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认为,三地方案有一些共同点,也有其特殊性。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深化改革开放,抓具体落实,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简化行政手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完善政府服务,改善政府监管职能,放管服相结合等。
而就特殊性而言,桑百川表示,广东利用过去改革开放先行的条件和原有体制改革中先行的优势,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更大胆地推进金融领域的开放,形成金融开放的特区;福建主要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撑平台,推进海峡两岸之间的经贸合作,争取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中有更大的斩获;天津的重心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高新技术的孵化基地,推动创新发展,同时构建相对完善的营商环境,创造外贸竞争的新优势。
打造三大自贸区2.0升级版
据《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了解,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成为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成为我国第二批自贸试验区;2017年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七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成为我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至此,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11个,形成了“1+3+7”的雁阵格局。
与此同时,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差异化试点后再进行复制推广,目前已形成了153项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对此,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指出,这些改革试点经验来自地方,但服务于全国,较好地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元化、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成效,更好地释放了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其实我国自贸试验区建立的初衷就是一块试验田,意图是把通过试验形成的一些做法、模式进行推广复制,从而带动整个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最早建立的上海自贸试验区,这些年经过不断发展已升级到了3.0版本。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也有3年多时间了,已具备了升级的条件。此次出台的三个方案实际上就是进一步提升功能的方案,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将会升级到2.0版本。相信未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辽宁等其他七个自贸试验区也会升级。
在白明看来,升级版的特点就是从整体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但更为重要的看点是在于每个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提出了符合自己特色的“自选动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项探索。其中,广东自贸试验区是对接“两区一枢纽”——粤港澳大湾区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以及对外开放的新枢纽,总结出的一些推广复制经验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中外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天津自贸试验区背靠京津冀一体化,一方面参与日韩为主的东北亚合作,另一方面通过欧亚大陆桥服务于“一带一路”,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如融资租赁、汽车的平行进口等;福建自贸试验区则面向闽台合作,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作用,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三证合一”,一证通天下,减少企业跑腿办证,有利于制造业的发展;
“这些自贸试验区既有统一经验,也有特色经验,结合起来就是一个立体的自贸试验区经验。”白明说,“这说明我国自贸试验区不仅在面积上越来越大,而且在范围和水平上也得到了提升。”这种梯度扩展的过程积累了更多经验向全国扩展,如负面清单制度等。随着三个方案的落地实施,试验内容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具有普遍性,自贸区将更好地发挥“试验田”的作用,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后续其他地区大面积地跟进后,有助于带动整个中国改革开放的水平提高。
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赋予三大自贸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需要进一步改革放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对广东自贸区而言,首先应该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取得新突破,出台最新一版的自贸区负面清单;其次是大力支持国际贸易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实施新举措。对天津自贸区而言,应亟需加强京津冀协同,探索建设京津冀自贸港,以及完善政策及产业配套,提升自贸区综合环境。对福建自贸区而言,应该发挥沿海近台的综合优势,在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总体而言,宋清辉认为,三大自贸区应借鉴改革开放创新的新经验,力争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探索形成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同时,加大开放力度,以开放合作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促进自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指出的是,三大自贸区不能埋头苦干,应该借鉴国内外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对标国际高标准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牢牢把握现代自贸区的发展趋势,博采众长,兼容并蓄,才能使得三大自贸区达到全球先进水准,持续释放自贸区制度创新红利。
而此前一天,5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1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任鸿斌表示,商务部将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效果,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及时总结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和做法,采用多种方式发布实施,持续释放自贸区制度创新红利。
对于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发展,白明建议,可以向自由贸易港发展,同时继续扩容。要形成自贸试验区网络,使自贸试验区相互之间可以自由结转。比如,在上海自贸区投资的企业,到西安自贸区要享受同等待遇,或是享受政策优惠的最大公约数。同时他也希望未来政策不要一刀切。“假设西部自贸试验区平均一亩土地投资强度是100万元,东部自贸试验区平均一亩土地的投资强度就是几亿元,如果对自贸试验区面积规定一刀切,对中部地区来说就是一种约束。”
在桑百川看来,当前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我们的挑战是巨大的,中国只有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完善营商环境,更快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才能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培育对外经济贸易的新优势,系统地化解我们所面对的各种经济风险,破解一些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