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从郑州市政府获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已于日前启动,郑州市已发文对普查的具体对象内容和时间节点予以明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此次普查旨在全面调查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通知》指出,要利用此次普查,着力摸清经济家底,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准确统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郑洛新 (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大国家发展战略功能区的经济总量,解决常规统计对 “四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小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统计不全面不充分问题,准确统计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专业园区等发展载体的经济总量,客观反映全市经济功能区发展实际。
据了解,郑州市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2019年1月—3月开展普查登记,4月—9月完成数据处理、质量验收、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研究、普查总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