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下的调解中心
此次成立的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研究、借鉴香港、澳门调解制度,结合大量与前海法院合作调解案件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在深港合作背景下符合前海特色的调解机制。同时,调解中心依托星辰前海律师团队,拥有港籍调解员、港籍顾问的全力支持,拥有香港数家合作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对接。调解中心调解成功多起涉港案件,包括前海法院调解典型案件。
中心有5名律师成为前海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其中包括一名外籍调解员。调解中心成立后,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配套设施,配以“当事人”、“代理人”、“调解员”、“记录员”等双语铭牌和介绍调解注意事项的海报。
在调解形式方面,星辰前海律师所调解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当事人需要,提供多种调解形式服务,包括面对面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团队前往方便双方当事人的地点进行异地调解。此外,为了方便当事人申请调解,星辰前海律师所调解中心现已开通网站、微信等网上调解申请平台。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调解中心前海办公地址现场填写调解申请表进行申请。
调解工作组成员负责协调控制调解工作流程,分派调解员助理全程跟进案件,并通过进度表、情况表实时更新与归档。确认调解意愿后,调解员助理将协调安排会议时间和场地,准备文书材料并进行记录工作。达成调解意愿的,协助当事人出具和解协议书。若双方当事人同意,则可就出具的和解协议书向有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商事调解中心地位渐显
处理商事纠纷最经济有效的办法是和解与调解。作为我国首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大胆试验,积极进行法治创新,构建对标国际一流的营商法治环境。前海合作区、自贸片区成立以来,调解事业快速发展,呈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证券期货调解中心、贸促会调解中心、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等多个商事调解平台争相入驻的局面。
早在2016年5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就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这是前海法院建设全国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的又一探索,开启了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的崭新一页。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聘任港澳台籍以及外籍调解员,调解人员绝大多数是来自金融、贸易、法律等领域的专家。调解内容既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商事调解,也包括行业调解、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中心确立调解前置、繁简分流、诉非衔接、无争议事实记载、涉港案件中立第三方评估以及司法确认等九项工作机制,通过市场化模式推动各类调解组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此次,星辰前海调解中心借鉴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多个仲裁机构内部的调解流程,结合大量与前海法院合作调解经验,探索形成了目前的调解机制。调解中心95%的团队成员具有海外法学专业留学背景,提供普通话、粤语、英语、俄语、哈萨克斯坦语等多种调解语言供当事人按需求选择。同时,除传统纸质申请表外,调解中心倡导当事人通过网站、微信、邮箱等电子途径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此举将解决港澳台及海外当事人交通、沟通不便的问题。
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据了解,前海法院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1086件,2016年为3452件,2017年为10113件,预计2018年收案量突破15000件,案件量增长迅速。且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较多,共计4285件,约占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6.63%,其中涉港3109件,居全国第一。截至目前,前海诉调对接成功调解案件1264件,成功率达39.2%。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479宗,占成功调解案件的37.89%,港籍调解员成功调解126宗,台籍调解员成功调解2件,外籍调解员成功调解1件。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彬认为,前海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承担“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家自贸区试验区”、前海保税港区等国家战略,也是全国唯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符合前海“多区叠加”的发展定位和法治需求。
据介绍,律师加入调解员队伍,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亮点。律师可以凭借职业优势成为社会治理中的新生力量,有利于拓展律师的业务领域。职业律师加入社会化调解队伍,能够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对调解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新需求。同时有助于“一带一路”合作中争端解决机制建设。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跨境金融贸易、基础工程建设、国际物流、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不断增多,传统的司法制度在解决跨国跨境商贸纠纷方面面临着管辖、法律适用冲突等诸多问题,于是专业的律师调解成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
张彬表示,前海在改革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应坚持三个发展理念。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纠纷化解机制。总结和提炼我国传统调解经验,结合国情、文化传统、法律制度因素,构建中国特色的纠纷化解机制。二是坚持国际共通的法治理念。坚持国际共通的法治理念,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通行调解规则进行调解。三是坚持科技与纠纷化解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化法院建设,实现远程视频调解和确认,提升化解纠纷的便捷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