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广东工作全局
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在统一,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广东工作全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广东工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路线图,是广东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任务书。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要学深悟透践行,进一步强化政治忠诚,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定奋力前行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扛起走在全国前列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广东贡献。
(二)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广东工作全局,必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传承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杀出一条血路”的气魄与胆略,传承以习仲勋老书记为代表的广东改革开放开创者们“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担当、革命精神,按照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大胆探索、率先破题,把广东建设成为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必须牢牢把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强优势、补短板、固底板,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各方面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的责任担当,做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践行者。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奋发有为开创新局面。全面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用力抓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
——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基本构建起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营商环境更具国际竞争力,对全球高端经济要素的吸引力显著提升,发展方式更加科学、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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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走在全国前列。科技创新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柱,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向经济强省、制造强省、科技创新强省阔步迈进。
——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走在全国前列。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有效运转,以大湾区为平台参与全球分工竞争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初步形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规则运用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作用更加凸显。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高,人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环境全面形成,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功能区战略全面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珠三角核心区迈向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横贯粤东粤西的沿海经济带形成轮廓,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方式和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重大转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全省各级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水平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显著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
二、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全面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政府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增强广东体制机制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构建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区域、行业、所有制等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全面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现区域、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打破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的行政和地区壁垒,推广“中介超市”模式。深化水、电、气、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速“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和产品集中。规范政府行为,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五)构建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提高科研人员参与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比例。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高效便捷、低成本广覆盖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体系。改革政府科研经费投入方式和科技评价制度,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整合科技创新的规划和资源,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以及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完善政府科研经费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机制。积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军地联合攻关和技术双向转化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融合发展。提升高新区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水平,实现国家级高新区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建设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
(六)构建质量技术标准的引领机制。实施质量国际比对提升工程、优质品牌培育工程、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提升广东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使广东成为中国高质量制造和服务的标杆。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构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计量、标准、检测、认证“直通车”制度,为市场准入和首创首用创造条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强化优质优价、优胜劣汰,强化质量技术标准门槛准入,倒逼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提升。深化质量标准体系改革,打造国家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促进技术、专利、标准协同。
(七)构建绿色安全发展的约束机制。科学划定全省县域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严格产业的环境准入,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全面完成珠三角地区公交纯电动化,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环保督察执法,严格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惩戒。构建绿色产业融资体系,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制度,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八)构建科学考核评估的导向机制。对接中央顶层设计,探索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综合考评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按照功能区定位实行分类考核,在考核共性指标的基础上,珠三角核心区侧重考核科技创新、单位土地产出、对外开放、环境治理、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侧重考核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单位能耗和排放量、城镇化水平等,北部生态发展区侧重考核环境质量、生态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指标。加大城乡居民收入、推进乡村振兴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县鼓励特色发展,不再简单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指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现有政策体系,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途径。
(九)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增强经济安全意识,统筹抓好金融机构、政府性债务、国企杠杆率、房地产、国际贸易摩擦等各类风险梳理排查和防范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因户因人分类精准施策,有劳动能力的纳入社会就业体系,没有劳动能力的纳入兜底保障体系,贫困家庭子女纳入教育资助体系,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力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到202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明显转变。突出加强燃煤、工业、车船和扬尘等污染源综合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完成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综合整治阶段性任务,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生态修复和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规划建设好城市绿道和滨江滨海城市生态景观,把生态宜居打造成广东发展新优势。
三、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
整体推进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全面开放体系建设,牢牢抓住现代产业体系这个突出短板,坚持创新第一动力,面向全球配置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构建以实体经济为主体、科技创新为引领、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协同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综合制造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有力支撑广东现代化经济体系。
(十)筑牢实体经济发展的根基。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上,强化广东综合制造优势。以“芯、屏、机、核”为重点优化提升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支持珠江西岸聚焦攻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全面推动产业和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倍增计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培育一批高创新高成长的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发展一批产值超千亿元的制造业骨干企业,打造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要素成本和制度成本,通过法治手段保护实体经济发展的土地空间,整治清理低效产业用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
(十一)打造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加快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发展重点、产业模式和配套政策,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撬动功能,支持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新支柱。建立新经济发展、新技术应用试验区,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基础设施和政策配套,促进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视频、第五代移动通信、新型医学产品等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应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培育壮大供应链管理、工业及创新创意设计、科创服务、信息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文体旅游、高端医疗、教育培训、邮轮经济、都市时尚产业等服务业,促进数字化、智能化在服务业的应用。
(十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适应品质消费新需求,加大对各地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巩固提升“广东粮”“珠江水”“岭南衣”“粤家电”等传统产业优势,对标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从优化环境、要素保障、平等竞争、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做优做强做大民营经济。支持港澳台资企业转型发展。以智能工厂、机器人应用、“互联网+”为重点,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专业镇发展水平,培育自主品牌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集产业、科技、文化、人才、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价值创新园。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岭南优势特色农业,创建国家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
(十三)集中力量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紧扣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依托创新型标杆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和大学,聚焦集成电路、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端软件等“卡脖子”领域,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新一代网络和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抢先布局,实现前沿技术方向的并行、领跑。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好省实验室,支持省科学院等开展支撑性、战略性研究。深化与国家科研院所、重点大学、央企合作,争取在广东设立若干新兴产业研究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面向全球的科技成果发布、转让、授权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国际联合研究和创新孵化中心,鼓励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落户广东,打造国际创新成果转化地。
(十四)塑造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领先优势。制定实施广东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由科学家、企业家和政府共同遴选若干前沿科技领域,财政专项稳定支持与竞争性支持相结合,在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上取得突破。依托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充分发挥国家基因库、超算中心、散裂中子源等大科学装置的效用,争取国家新布局一批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实验室,集聚一批基础研究高端人才,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进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类学科建设,鼓励与世界一流理工大学合作创办国际研究生院,支持大型民营企业组建新型基础研究机构,打造国际科技创新策源地。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加入全球一流科学实验室体系,大力吸引国际高端创新机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科技组织。
(十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上市企业数量倍增,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大做强。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模式,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深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市场化改革,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集聚更多国内外风投创投资源。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发挥广州民间金融街、深圳前海、广东金融高新区等平台作用,积极引入境内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拓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创新活动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广东实体经济与港澳金融对接,推进征信机构共建和结果互认,稳健发展跨境融资。采取措施促进资本市场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发展对接。
(十六)强化人力资源支撑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把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引进培养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和柔性引才,营造国际一流人才环境,打造国际创新人才集聚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提升计划、技能人才倍增计划、“南粤工匠”培养计划,加快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制”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紧扣产业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机构。加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做优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行人力资本股权激励制度。
四、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平台,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外经贸强省,打造国际化便利化投资贸易高地和制度创新高地,推动广东成为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全面开放门户枢纽。
(十七)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严格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携手港澳构建更高层次更加紧密的新型合作模式,建立我省大湾区建设协调机构和三地协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协同和衔接,共同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搭建多元合作平台,探索南沙、前海、横琴对港澳深度开放。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1小时内点对点通达。促进双向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畅通三地人员车辆往来、货物通关、跨境投融资、信息互联,推进标准对接。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共同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科技创新人员往来畅通、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探索通用的“创新券”,支持港澳科学家参与广东科研计划。加强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人才、创业、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建设一批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十八)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开发运营,促进金融与投资贸易联动,拓展国际友城合作空间,着力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建设,在信息网络、能源资源、海洋经济、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丝路明珠”示范项目。支持广州港、深圳港等拓展全球海运网络,提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全球通达能力,联手港澳建设珠三角地区世界级机场群。建设连接“一带一路”与泛珠三角地区的服务平台,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提供贯通内外的经贸、供应链、金融、法律、信息等服务。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布局,争取更多国际会议、国际会展等高端交流合作平台落户广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文交流。
(十九)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争取国家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推动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推动出台更短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部署,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加快发展离岸贸易、国际分拨、跨境服务贸易等新型贸易模式,探索以贸易投融资资金自由流动为重点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创新,促进贸易、航运、金融等高端经济要素集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国际商事法庭落户广东,建立具有国际公信力的商事司法调解机制。
(二十)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稳定外经贸增长,调整优化外经贸结构,全面提升外经贸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抢占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制高点,推动跨境电商政策创新、业态创新和集约发展,以外贸供应链推动研发、制造、物流、金融等要素整合。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双轮驱动发展行动,加快发展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等数字贸易,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打造服务外包基地。大力发展一般贸易,鼓励高新技术、装备制造、自有品牌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持续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掌握世界一流制造能力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更好发挥广交会、高交会、海交会等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培育提升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引进国际高端专业性展会和展商,建立覆盖全球主要贸易伙伴的自主营销网络。抓住国家积极扩大进口和进口来源多元化的机遇,打造一批大宗资源型商品、高科技产品、中高端消费品的集散基地和分销中心,培育进口龙头企业,提升贸易功能。
(二十一)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建立自主性强的双向投资促进体系,推动我省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抓住国家放宽金融业和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的机遇,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急需短缺”,引进高质量、强带动的外资项目,提高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发挥外资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等外溢效应,推动外资利用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加强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政策支撑、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政府服务和外商投资环境。完善“走出去”的国际法律、国际金融、跨文化管理等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构筑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研发、服务网络,提高全球高端资源配置能力。
五、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法治德治并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二十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反恐怖斗争,加强反恐情报信息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旗帜鲜明开展反邪教斗争。加强国家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国防教育,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十三)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战,健全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整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拐、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智慧新警务”“雪亮工程”建设,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群防群治,加强基层平安建设。
(二十四)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全面确立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架构。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引导居民自我管理,拓展社区成员和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发挥社区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骨干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村(社区)“两委”选举,打造新时代城乡社区生活共同体。支持和鼓励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信息化”全覆盖,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和一个网格管到底。实行拆迁安置房、保障房和商品房配套建设制度,促进社区混合居住、和谐发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赋予乡镇(街道)更多资源、职权,推动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将服务和管理向社区、网格延伸。支持基层整合职能相近的队伍、机构和场所,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层治理的问题排查、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掌握基层治理工作主动权。
(二十五)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建设好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等一批研究和宣传基地,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铸魂立德工程、全域精神文明创建工程,弘扬红色革命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时代新风,培养时代新人。深入实施系列“文化民生行动”,加快补齐市、县、乡镇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短板,创新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办好深圳文博会,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省。
(二十六)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和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化、标准化、信息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构建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和行为导向。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手段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七)推进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稳妥推进民生项目提标扩面,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全国高等教育高地。建设健康广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全国重要医疗中心。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儿科、产科、精神心理等医疗服务,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及慢病管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推动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逐步建立租购同权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深化社会民生领域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鼓励和规范社会办学、办医、办社会福利机构等,推广“居民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六、着力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
全面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调整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和机制,通过发挥优势差别化发展解决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构建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十八)以广州、深圳为主引擎推进珠三角核心区深度一体化。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产业、交通、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全球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支持广州、深圳迈向高端发展,发挥对珠三角地区和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依托珠海西部新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肇庆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推进珠江口两岸产业共建,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促进“广佛肇清”“深莞惠+河源、汕尾”深度融合,推动环珠三角市县融入广州、深圳经济圈,建设好深汕特别合作区。做好规划衔接,强化基础设施、政策平台等重大功能统筹布局。加快推进交通一体化,集中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推动轨道交通网络化、高速化、公交化,建设“轨道上的珠三角”。加快深中通道建设,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效用,谋划建设港珠澳大桥经黄茅海通道向西延长线,谋划联通珠江口东西两岸的轨道交通,实现城市间点对点快速通达。推进污染共治和生态共建,在建设森林城市、改善区域水环境和空气质量、完善监测网络等方面加强协作,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城市群。深化区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领域合作,推动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三旧”改造和“两违”整治,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城乡国土开发格局,开辟发展新空间。
(二十九)把沿海经济带打造成新时代广东发展的主战场。深刻把握广东向海而兴的发展规律,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研究出台促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粤东粤西沿海地区内生发展、向海发展、加快发展,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珠三角核心区沿海地区串珠成链建设沿海经济带。依托横贯粤东粤西的滨海旅游公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沿海城市带、产业集聚带、滨海旅游带,布局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临港产业项目、重点产业园区。服务国家大局,积极参与南海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化。支持汕头和湛江打造区域经济中心、科教中心、交通枢纽,带动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都市区整体跃升。对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升琼州海峡跨海快速通达能力,统筹谋划雷州半岛和粤西滨海地区改革发展。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管控,加强海洋和海岸生态保护。
(三十)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北部山区市县和其他地市山区县为主体,强化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功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建设,建立国家公园和重大生态廊道。控制开发强度特别是严控县级工业园区开发,严格产业准入,按照绿色发展标准推动现有产业和园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富民为导向发展县域经济,对接珠三角地区消费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全域旅游、现代农业、生态林业、健康医养、绿色食品等生态产业,规划建设环南岭旅游公路。强化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粤北地级市中心城区适度扩容,着力提升市、县城市功能和品质,推动人口适度集聚。
(三十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全面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珠三角地区着重推进城乡一体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侧重城乡互补、差异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抓好垃圾、污水、违建等重点治理。推进以“四好农村公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移风易俗,修订村规民约,塑造乡村文明新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推动“万名人才上山下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三十二)建设支撑区域发展新格局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打造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支持湛江建设大西南出海主通道和海南岛连接大陆的主枢纽,汕头建设联系珠三角与海西经济区、辐射汕潮揭1小时城市群的区域性交通枢纽。优先发展高铁,实现所有地级市通高铁,打造广州、深圳高铁交通枢纽,建设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1.5小时高铁经济生活圈。推动构建珠三角与成渝、长三角等国家重要城市群的快速直达铁路通道体系。谋划广州(经清远)至重庆、深圳(经江门)至南宁高铁项目,规划建设深圳至汕尾、汕头(经饶平)至漳州高铁项目,加快建设深圳至赣州、广州(经汕尾)至汕头潮州、广州至湛江等高铁项目。继续推进高速公路骨干网建设,加快国省道改造,加强县、镇与中心城区的快速交通联系。建设“5+4”骨干机场,着力解决空域资源制约,加密国内和国际航线,打造珠三角航空枢纽。整合沿海港口资源,建设港口群。加强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络建设,支持珠江水运大通道建设。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城乡光纤等高速宽带网络全覆盖,建设全球大数据网络枢纽中心。
(下转4版)
(紧接3版)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扩大天然气管网和使用覆盖,建设新能源汽车能量补给网。推进珠三角地区水资源配置、雷州半岛引水等战略性工程建设。更大范围推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
(三十三)按照新的区域格局制定实施支撑性政策。从实际出发差异化配置财政、投融资、产业、土地、人才等发展政策,重大产业项目等向沿海经济带倾斜,生态保护投入和生态经济资源向北部生态发展区倾斜。完善区域对口帮扶机制,整体提升珠三角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带动作用,优化产业共建园区布局,北部生态发展区向市一级集中,粤东粤西地区向沿海重大发展平台集中,同时加大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对口帮扶力度。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向粤东粤西粤北和农村地区倾斜,鼓励珠三角地区参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稳步推进省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省扶持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县政策。调整区域生态补偿体制,健全生态发展区财政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安居。完善按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推进全省社保、医疗、公积金等异地流转顺畅、异地结算方便。
(三十四)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一体化。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完成地方机构改革,加快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持续抓好“放管服”,压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厚植全社会诚信和契约精神。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数字政府”省市县一体化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破除行业和部门“数据孤岛”,应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建好“粤省事”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全省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对标世界最优最好最先进,打造珠三角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高地,支持广州、深圳率先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粤东粤西粤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
七、始终用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一招”
以改革开放40年为新起点,秉承先行先试的勇气和担当,坚定不移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的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广东发展开创新局面。
(三十五)始终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自觉把广东的改革发展放到全国大局中定位和谋划,按照“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三十六)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再深化。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没有思想大解放,就不能实现改革大突破。要在中央顶层设计之下准确把握地方改革的广阔空间,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担当负责,坚决破除与新发展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观念、路径依赖和利益束缚,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勇气推动改革攻坚。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一切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用解放的思想、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制约广东发展的问题。
(三十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改革动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从群众所思所盼所忧中寻找改革切入点,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改革、推动改革、评价改革的平台和机制,让全社会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把广东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深入抓好改革试点,发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贸试验区等平台的先行示范作用。推动经济特区继续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赋予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和广州、湛江沿海开放城市行使部分省级管理权限。鼓励基层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赋予基层更多改革探索权限,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保护基层改革探索积极性。深刻把握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立足广东对外开放先行一步的优势,通过全面开放促进改革全面深化。
(三十八)抓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改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着力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推出精准有效的改革举措。落实好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突出抓好地方机构改革、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财税金融改革、“信用广东”建设、住房保障制度等一批重大改革,打造一批体现广东特色、具有全国推广价值的改革品牌。
八、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凝聚形成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磅礴力量。
(三十九)切实加强党委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直气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把党的领导贯穿广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对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以及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做实党委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做决策、抓落实的职能。做好人大、政协工作,加强统战工作,改进群团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广大侨胞的积极作用,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
(四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牢牢把握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特别要选好配强一把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顿选人用人的山头主义、码头文化和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加强干部选育用管储,对标新时代要求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全面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抓好党管人才工作,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培养造就宏大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熔炉作用,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四十一)激励广大干部大胆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等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拓宽基层干部上升空间。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引领带动全省人民焕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十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整治“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省直部门要树立支持地方基层工作的导向,大力支持和主动服务市、县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创造便利条件。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整顿“庸懒散浮拖”等衙门作风,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在广东大地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巡视巡察工作,扎实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以新的更大作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