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前海跨境金融创新
据介绍,《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前海注册以及新迁入前海的金融及其他相关企业。扶持金融机构种类参照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业的有关规定,包括持牌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相关企业等。
跨境业务是前海金融创新的特色。《实施细则》第十条就“鼓励前海跨境金融业务发展”列出详细扶持措施,包括鼓励前海企业开展跨境股权投资、跨境发债,鼓励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资金池业务,鼓励开展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
《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门对持牌金融机构在前海发起设立金融科技类子公司的,给予落户奖励,明确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发起设立的运用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并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而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运用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为持牌金融机构开展科技服务(不含技术外包人员服务)并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且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50万元奖励。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确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为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单位。而知识产权融资是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途径。《实施细则》明确“鼓励前海注册的企业采用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融资。对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并按期全额还本付息的,给予应付贷款利息50%,且不超过贷款金额3%、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补贴。”
以“安家补贴”奖励人才
而新引进的机构一般会新招聘高管,对住房安家会有相应的需求。《实施细则》还拟针对个人痛点,推出“安家补贴”这个独有的人才奖励条款。其第七条明确,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符合规定的金融企业总部、其他持牌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管理团队,分别按1000万元、500万元和100万元给予管理团队一次性安家补贴。
据悉,本次《实施细则》共分四章二十八条,在奖励政策部分还有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奖励、购地奖励,并有对创业投资、上市融资、行业协会落户以及举办高峰论坛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另外也规定了迁址限制、失信罚则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