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湖北省军民融合工作条例》《湖北省社会救助条例》……
未来五年,这些“新法”关系你我!
7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汉召开。会议听取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立法规划”)的说明。
立法规划由“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和“立法项目库项目”两部分组成。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属于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在五年内可提请审议的项目,拟安排50件。立法项目库项目,属于需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项目,这些项目在基础工作做得充分、条件成熟时,也可以按照立法程序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安排60件。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介绍,列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50件法规,主要分为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乡村振兴和其他五类。具体为:
一、落实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系统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共11件,包括《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条例》等;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努力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走在前列类共15件,包括《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湖北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湖北省军民融合工作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等;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类共18件,包括《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湖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湖北省社会救助条例》《湖北省禁毒条例》《湖北省慈善条例》等;
四、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类共3件,包括《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修订)》。
《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湖北省军民融合工作条例》《湖北省社会救助条例》……
未来五年,这些“新法”关系你我!
7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汉召开。会议听取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立法规划”)的说明。
立法规划由“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和“立法项目库项目”两部分组成。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属于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在五年内可提请审议的项目,拟安排50件。立法项目库项目,属于需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项目,这些项目在基础工作做得充分、条件成熟时,也可以按照立法程序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安排60件。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介绍,列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50件法规,主要分为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乡村振兴和其他五类。具体为:
一、落实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系统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共11件,包括《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条例》等;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努力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走在前列类共15件,包括《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湖北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湖北省军民融合工作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等;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类共18件,包括《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湖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湖北省社会救助条例》《湖北省禁毒条例》《湖北省慈善条例》等;
四、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类共3件,包括《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