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战略举措。挂牌运行以来,广东自贸试验区紧紧围绕“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使命,按照“一带一路”建设倡议,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3年前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到今年5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是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同时也突出了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涉及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政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创新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以卓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努力使广东自贸试验区成为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
推进自贸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既要谋子更要谋势,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实施意见》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管理权限,这是重大的顶层设计突破。各地区和部门要以有利于自贸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承接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授权事项,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做好各项下放权限的实施工作;要结合新一批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和我省实际,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用,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在自贸试验区聚集;要灵活运用好试点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积极发挥自主性和能动性。
建立与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和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是广东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目标。落实到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关键是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实施意见》部署的推行“一照一码走天下”、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设进出口商品全球质量溯源体系、争取放宽医疗健康领域准入限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建设廉洁示范区等任务,都是事关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扩大开放层次和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的基础性工程。推动这些方面制度创新,要继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善于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社会信用体系等辅助手段,以技术创新促进制度创新。
强化同“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的联动,是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广东自贸试验区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国际金融、国际科技创新的重要承载区,打造与港澳营商环境对接、经济发展协同的合作体系,为我们推进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实施意见》从通关便利、制度衔接、科技创新等方面着手,提出多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实际举措。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依托粤港澳合作平台探索三地规则制度对接,创新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广东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广东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牢牢抓住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对标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推出更多更有效的改革举措,引领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