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还着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建设粤港澳“自贸通”、允许港澳台医师参照港澳模式自由开办诊所、推动粤港澳三地科研经费跨境使用、探索深港资金共同支持青年创业区等系列举措有望实施。
关键词:营商环境
试点放开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外国医师执业有效期放宽至三年
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实行“一照一码走天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在南沙新区片区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推行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建立企业证照信息“一码关联”应用模式,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网络身份证明和管理标识。
行政审批事项要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推行网上申办和网上审批,通过签发电子证照或者纸质证照包邮等方式实现全程“零跑动”;暂时无法实现全程“零跑动”的事项,通过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预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等方式,实现受理前“零跑动”。
此外,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能获取的材料,有关部门一律不要求企业提交纸质件。
《实施意见》还明确,广东自贸试验区将争取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审批,争取放宽医疗机构和境外医师准入条件。
其中,将逐步放宽合资或合作医疗机构的境外资本股权比例限制,试点放开境外资本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对外国医师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证照有效期试行放宽至三年。
广东将建设全球报关服务系统。在南沙新区片区建设跨境数字贸易综合服务系统华南运营基地;建立进出口商品溯源体系,探索将溯源商品种类由跨境电子商务向一般贸易拓展,由进口商品向出口商品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