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提到,广东将联合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编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劃(2018-2022年)》,聚焦重点技术领域联合创新、基础与应用基础联合研究、高端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要素互通、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等领域,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具体联合行动举措。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方面,广东将制定发布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劃(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相关规定,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多种方式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劃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资助,实现粤港澳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对於互相开放申报的科技计劃,粤港澳三地的高校、科研机构可以按要求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企业可以参与合作申报项目。
据报道:在刚公布的《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中,广东提出加快推动粤港澳科技合作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南沙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引入技术研发、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资源,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华南大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