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对高端产业和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推动产业支持的体系化、制度化,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在出台促进先进制造、融资租赁、金融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基础上,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重点对政策奖励标准、申报条件进行细化,对申报时间、申报要件、审核兑现流程进行规范,使产业政策更明晰、更系统、更具操作性。
相关产业政策均采用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审核。先进制造业分为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等14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200万元,每年一季度开始申报。融资租赁业分为企业落户增资奖、扩大业务规模奖等9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500万元,企业贡献奖励每年1月和7月份申报,企业落户增资等奖励一般采取企业随时申报;重大项目可随时申报。金融服务业分为金融、股权投资、商业保理以及金融创新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2000万元,除企业贡献奖励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其他政策企业可随时申报,每季度末集中审核兑现。
据了解,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成立一年多来,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引领作用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聚焦加快结构调整和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基本构建,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框架基本形成。制度创新形成阶段性成果,先后编制了实施方案和三年滚动计划、空间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台两批200条政策清单,提出了22项重点领域创新调研课题;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共形成两批40余项创新案例,其中7项在全省复制推广;组织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成效明显,储备145个重点项目,今年新建续建项目28个;规划“金融岛”,培育特色产业园区;综保区桃仙园区完成建设,即将封关验收投入运行。截至8月底,累计新注册企业1.6万户,注册资本1714亿元,其中外资企业178户,注册资本17.11亿美元。1-7月全口径税收同比增长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