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这是习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赋予了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的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和重大历史机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紧抓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增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行动自觉,不辜负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殷切期盼。
增强不断学习的行动自觉,努力克服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存在的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客观而言,面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少干部不同程度存在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问题,对怎么把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新业态尽快转化为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等不知不会,有的甚至深感茫然,不知从何下手。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当前,我省各级干部亟需克服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方面的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原则,增强不断学习的本领,决不能停留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态。当前,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做到深入学、持久学、反复学、刻苦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学深悟透、学懂弄通。要原原本本,学习不能望文生义、一知半解,要学深悟透;务必融会贯通,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自贸区建设先进经验、世界自贸港有益经验等有机结合起来。
增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行动自觉,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海南“试验田”作用。习总书记强调,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中央12号文件明确指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为此,海南要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对我们的建设能力、管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全新的要求。我们要坚持摸着石头过河,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在实践中求真知,在探索中找规律,不断形成新经验、深化新认识、贡献新方案。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就产业而言,海南不能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要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这就意味着,海南要更加注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优化的力度,要更加注重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从而把海南打造成为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增强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行动自觉,确保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只有实干才能梦想成真。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重大国家战略,对海南干部而言,既是政治担当、政治任务,也是对干部能力和作风的重要考验。政策千万条,落实最重要。全省上下要按照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级干部要把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重点工作,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广大干部要认清方位、认领责任、全面行动起来,带动全省上下形成勇挑时代重担、狠抓贯彻落实、齐心拼搏奋斗的强大合力。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对标找准位置、制定落实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到岗到人、加强督查督办。以确保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空喊口号没有用,关键是要真抓实干。全省上下必须以“一天当三天用”“不惜脱几层皮”的作风,对照省委细化分解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要求,时不我待、只争朝夕、苦干实干,务必做到打实基础、早见成效。
增强依法办事、厉行法治的行动自觉,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国际上看,但凡发展成功的自贸港,比如香港、新加坡等,无不得益于完备的立法保障,得益于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央12号文件明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开放,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为此,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要充分利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制定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要探索建立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机构。
增强积极担当、认真作为的行动自觉,确保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目标的分步实现。习总书记指出,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中央12号文件分2020年、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四个时间段规划了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发展目标。对此发展目标,国内外高度关注,全国全省人民非常期待。发展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能否积极、主动地担当与作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重大使命,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担当力、创造力。要善啃硬骨头,敢于直面各种困难矛盾,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压实责任,当好改革开放的开拓者、促进派、实干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新时代新标杆来衡量各项工作成效,敢于打破陈旧的条条框框、思维定势,不断创造新经验、夺取新胜利、形成新标杆;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历史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发展目标的分步实现。
增强驾驭风险的行动自觉,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打好防范和化解风险攻坚战。习总书记指出,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一般而言,开放水平与风险度是成正比关系的。就以往经验看,海南历史上出现的汽车走私事件、房地产泡沫、金融风险等,至今记忆犹新。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坚持“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突出特色”的建设原则。这里,我们必须全面领会好、贯彻好“风险可控”的重要原则,要多管齐下进行风险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打好防范和化解风险攻坚战,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通盘谋划,精心施策。要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善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进出岛人流、物流、资金流进行精准管控;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体系,实施货物进口清单管理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海关监管方式,完善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入境货物、物品的监管,高效精准打击走私活动;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洗钱、恐怖融资及逃税等金融犯罪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行最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完善房地产调控机制,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总之,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规则体系、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提高和增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驾驭风险的能力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