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11月3日晚19时20分许,徐某(女,34岁)带着两个孩子(儿子6岁,女儿3岁)在余杭区仓前街道某小区散步时,遇到金某(男,31岁)和女友谢某某(女,24岁)在小区内遛狗(未拴狗绳)。期间,因金某小狗追逐徐某孩子,双方发生争执。金某随即将徐某推至轿车引擎盖上进行殴打。被群众劝开后,金某又上前对徐某进行殴打,并骑在徐某身上用拳头击打徐某,导致徐某受伤。
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公共场所发生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不贷。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