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案件数量增速快、总量多、标的额大,案件集中在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性强的领域。如果仅靠诉讼、仲裁等传统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已不能满足我省自贸试验区的法治需求。
1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开幕。期间,一份来自民建四川省委的集体提案——《关于建立我省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制度的提案》引起了与会委员们的关注。
提案呼吁,在我省自贸试验区推广商事调解制度,建议要以法院为主导搭建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平台。同时,为了提高调解效率,调解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天。
商事调解现状:
机构少、缺乏司法、资金保障等
“我省自贸试验区内仅有两家较为正规的商事调解机构,即中国贸促会(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调解中心和设立于双流自贸区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该提案的参与者,四川省政协委员、民建四川省委常委、社法委主任罗俊介绍,课题组近1年的调研、讨论,对我省的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现状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他指出,一方面我省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机构少、受理案件少,“截至2018年11月,两家调解中心共受理的调解案件共22件。”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案件数量却呈快速增长趋势,“因此无法有效缓解四川自贸试验区内的司法资源不足的压力。”与此同时,我省商事调解还缺乏司法、资金等保障。
而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国内、国际上已经有许多尝试。去年12月19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旨在满足不同主体化解商事纠纷的诉求,保障自贸试验区各类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美国、香港、英国等重要国际经济金融中心均已通过立法形式确立调解制度。
商事调解制度如何运行?
建议:以法院为主导搭建商事调解平台
提案中建议调解采取自主调解、便捷快速、司法保障三种原则。具体而言,首先,要以法院为主导搭建自贸区商事调解平台。“目前,我国已有的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平台的搭建分为依托于法院和依托于行政机关两类,我们在提案中建议采取以法院为主导搭建调解平台,促成民间调解机构与法院、公证处之间的合作。”罗俊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采取的法院主导方式,有效分流案件,增强了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强制执行信心。
如何保障调解的效率呢?提案中提到,调解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天,“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的统计数据,调解案件的平均处理周期为29天,因此45天为一个合适的调解程序上限。”因此,案件超过一定时限,调解员应主动宣告调解失败,使案件尽快进入诉讼阶段。
此外,提案中还建议民间商事调解机构可参照法院调解收费方式,合理收取调解费用以及建立首席调解员和辅助调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