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与海南省政府签订《全面加强海南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9方面合作,提升海南自贸区(港)的绿色发展水平。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将支持海南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开展生态环境中长期规划、建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目标指标体系与行动框架等措施,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和经验支持。
生态环境部支持海南建立与自贸区(港)相适应的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绿色产品和服务等标准体系。支持海南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探索海洋类型国家公园试点,建立有效的热带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地体系。支持海南加强海岛特殊地貌、特殊自然景观、海岛沙滩等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部将支持海南制定包含柴油车污染治理、污染水体治理、重点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内容的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指导海南完善环保督察的长效机制。包括谋划环保大数据和云平台顶层设计,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支持海南在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监管、环境应急等领域开展智能化应用试点示范,支持海南建立覆盖水、气、土壤、生态、海洋、辐射等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
海南将重点对标国际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一流的国家和地区,全面加强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推进绿色能源岛建设,到2030年全岛基本实现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海南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特色行业地方环境标准。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积极探索“零碳岛”建设。
海南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域海岛,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构建海洋生态灾害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