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对闫芳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通报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原处长闫芳(正处级)涉嫌贪污一案,由新乡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辉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闫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闫芳伙同他人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