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湖北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周年,记者在今天下午召开的《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动员培训会上了解到,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进度要求,湖北要在今年年内全面落实湖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的170项改革试验任务,以及《国务院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中的39项改革措施。目前,170项改革试验任务已初步完成151项。
在2018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作为我省颁布的地方法规,条例的出台是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一件标志性事件,是依法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里程碑。为了深入学习、狠抓落实好《条例》,省商务厅为此召集各片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集中学习交流。
培训会上还透露,接下来,将对标国际标准和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做法,对170项任务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力争在挂牌两周年时完成所有涉及省内事权的改革事项,年底前完成全部209项任务。同时,2019年,将计划再推出两批制度创新成果,力争形成更多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高的制度创新成果,让自贸试验区真正成为培育好制度、好政策的苗圃,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乃至全国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