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推出53条措施支持自贸区改革创新。
3月27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重庆市政府通知),对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41条措施进行任务分工,涉及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多个方面。
个人在渝可合法参与境外证券投资
过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起的各类理财产品,是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合法途径,但对于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投资,却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此次国务院通知指出,将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对此,重庆市政府通知要求重庆要在今年6月底前推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等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同时还将推进自贸试验区资产证券化业务。
其他金融措施方面,国务院通知要求鼓励、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重庆市政府通知要求,人行重庆营管部等在今年6月底前落实好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相关事宜,满足“走出去”企业的融资需求。
上半年重庆自贸区将设商标受理窗口
去年12月,全国首家自贸区商标受理窗口落户武汉光谷,而在今年上半年,重庆自贸区也将设立商标受理窗口。
国务院通知指出,要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置商标受理窗口,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受理点,受理商标权质押登记。对此,今年上半年,重庆将在自贸试验区核心区内的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在自贸试验区江北板块设立重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
在其他知识产权领域,国务院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的条件限制,新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允许不超过五分之一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年满18周岁、能够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工作的中国公民担任股东。
重庆市政府通知要求,要抓好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降低分数线和设立条件放宽等专利代理机构改革试点政策在自贸试验区落地见效。
允许留学生在读期间申请在校内勤工助学
随着自贸区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来渝工作、学习、生活,自贸区的深化改革措施也将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条件。
其中,国务院通知提出,要研究制定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由自贸试验区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实现规范管理。重庆市政府通知要求,要推动市内高校为外国留学生提供教学培养计划所需的实习实践机会,允许外国留学生在读期间申请在校内勤工助学。
在外籍人才工作方面,国务院通知提出,要借鉴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重庆市政府通知要求,今后对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比例不再作要求,同时推广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的具体措施,推动人才中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