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国务院通知对进一步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重庆自贸试验区实际,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支持措施。同时,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加强统筹谋划和改革创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进一步提高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水平。
二、细化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任务分工
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措施作为当前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4个方面,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对接,针对适用于重庆自贸试验区的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推动相关措施尽快落地,切实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统筹协调
重庆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措施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地的绩效开展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重庆自贸试验区所在区政府和开放平台要积极主动作为,抓好国务院有关支持措施的落地承接和项目匹配工作,开展压力测试,加快新动能培育。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要及时报送重庆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措施任务分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