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国际化、公开化、法治化,是建设一切营商环境软硬件的最高标准,也是当下中国最迫切、最务实、最需要的,同时也是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所需求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在5月11日的“2019中国营商环境研讨会暨城市营商环境指数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黄奇帆表示,从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开放出现了五个新的时代性特征:第一,从增加出口,转变为既支持出口也鼓励进口,而且努力降低关税以增加进口;第二,从鼓励吸引外资转变为既鼓励吸引外资也积极地走出去投资,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第三,开放从过去沿海为主,逐步递推到内陆;第四,过去以工业制造业开放为主,现在服务业、服务贸易和制造业全方位开放;第五,开放从以商品进出、资金要素的进出为主,进一步转化为制度规则型的开放。
“这五个新特征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制化、公开化。”黄奇帆说。
黄奇帆对营商环境国际化的理解是,不能简单地根据原有基础进行修修补补的改革,这个路子没错,但是时不我待,要把WTO(世界贸易组织)、FTA(自由贸易协定)的国际营商环境标准一步到位地引过来,吃不准的就先拿来在自贸区做试验,实行零壁垒、领补贴、零关税。
“自贸区本质上试的就是国际营商环境,对于自贸区来说,最核心的就是零补贴。”黄奇帆进一步解释,对整个国家来说,是关税、壁垒等问题;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重要的是怎么让行为国际化、法治化。
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更重要的是边境内的规则国际化,以FTA、WTO的规则对比照,黄奇帆给出了八个建议:
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不是一个企业和另一个企业同等国民待遇问题,而是能不能有生存权、出生权的问题。
第二,准入以后企业产生了,不同企业之间统统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法无授权政府不可以作为,法无禁止企业都可以做,负面清单清楚了,所有企业在一个行动的框架中。
第三,要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完善劳动力保障、权利方面的要求。
第六,同等国民待遇,不同所有制,不同企业竞争中性,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或者其它方面不同所有制、同样一件事,要有同样的游戏规则。
第七,不合理的补贴,也要去掉。
第八,开放一些以前开放较慢的领域,或者开放度不够的领域,比如教育、卫生、文化、服务贸易、服务业、金融业等。
“通过营商环境国际化、法治化,会给中国带来进一步的改革——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之间寻找平衡。”黄奇帆表示,营商环境国际化会带来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环境的交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同时也帮助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布局更加合理、效率更高,最终营商环境国际化会推动国家更加开放,融入国际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