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G20大阪峰会上,中方宣布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其中包括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等内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设自贸试验区和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将进一步优化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布局,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开展差别化探索,形成更多、适用面更广的改革试点成果。
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对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要求,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
上周末,中国发布了2019年版的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张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开放。高峰说,随着负面清单逐年缩短,自贸试验区整体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的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将进一步得到激发。
高峰还说,目前,外商投资法的相关配套法规已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计划。商务部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相关配套法规制定工作,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
他表示,在此过程中,将就配套法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积极考虑合理化建议,把外商投资法确立的投资保护、投资促进、投资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我们在不断扩大开放领域的同时,将继续致力于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好的环境,分享更多的中国发展机遇。”高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