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推动外贸模式创新。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验,并已在全国推广。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要推动相关省市政府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权限。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支持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自身范围内深层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提升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性。二要实施好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法规。对贸易便利化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等提出具体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抓紧研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举措,为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经验。三要完善保障措施。对重大改革事项,地方和部门要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对需要调整实施法律法规的,要抓紧按程序提请调整和办理。完善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对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
会议指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跨境电商规模快速扩大,成为外贸增长突出亮点,倒逼了国内产业升级,释放了市场消费潜力,促进快递等流通业发展,带动了创业创新和大量就业。下一步,一要在现有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根据地方意愿,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二要鼓励搭建服务跨境电商发展的平台,建立配套物流等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和完善海外仓,扩大覆盖面。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支持相关教育机构增设跨境电商专业,促进产教融合,为跨境电商发展强化人才支撑。三要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依法保护商家和消费者权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跨境电商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