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
现将《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体责任,在项目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情况、申请备案等程序,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通过E站通服务窗口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注:该《通知》文件可通过我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