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又出台了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相关外汇创新业务的6条投融资便利化新政,这是2017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三次出台相关外汇政策支持舟山发展。
简化了外汇登记管理手续、深化了资本项目改革创新、扩大了融资模式自主选择权……昨天上午,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科长周艳向记者一一解读了6条新政落地给舟山带来的利好。她表示,新政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助推舟山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的提升。
据了解,此次新政的前两条涉及进一步深化外资企业外汇收入支付以及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的便利化。“简单地说,以前落户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必须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但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办理银行的范围,不仅能在舟山的所有银行办理,还可以在省内银行办理,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脚底’成本。 ”周艳说,除了外汇收入支付进一步便利外,自贸区内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也方便了,办理银行也从自贸试验区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银行。
以前从事贸易、生产等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无法直接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此次也因新政而打破。据介绍,新政第3条明确,自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在当前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新政带来的另一利好就是借用外债的条件进一步放宽,汇率风险进一步降低。 ”据周艳介绍,以前外资企业一旦选定一种借用外债的模式就无法更改,新政出台后,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将有权调整借用外债的模式。“原来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这次也被打破,只要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一致即可,大大降低了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周艳说。
另据了解,此次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允许自贸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可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并取消了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为企业资金使用提供了更大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