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资格审批;成品油零售审批权下放至地级市人民政府;行业重心由准入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9月11日下午,记者从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贸易中心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召开的“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资格审批”政策说明会上了解到,国家已取消成品油批发资格审批。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意见同时指出,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要求国家发改、住建、商务、应急等9部委按分工具体落实。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资格审批”,此处的“石油成品油”包含原油,即企业经营原油以及传统的汽煤柴油的批发以及仓储业务不再需要申请批准证书,也不再作为取得其他资质的前置条件;“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中“强监管”的重点是成品油税收、质量以及运营安全,行业重心由准入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市商务局副局长陈建设表示,以往,企业想要经营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业务,需具备油库码头等重资产并向省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经营许可的企业在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领取批准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关经营活动。如今,这行业的准入门槛被大幅降低,企业可以轻资产运营。自贸区推行的油品无仓储批发业务,有利于批发环节市场充分竞争。目前,自贸区内集聚油品企业5000余家,预计今年贸易额超过2600亿元。
浙油中心董事长陈嵘认为,准入门槛降低,浙江自贸试验区机遇与挑战并存,也将面临一个新的课题。“成品油无仓储批发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试行之后,激发了油品市场活力,国办的文件使得我们在更加规范化的环境下进行运营。浙江自贸试验区作为油气产业的领航者,应该趁这个机会把之前先行先试积累的经验进行推广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