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发布。
《管理办法》共分6章23条,对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的体系架构、项目代码管理机制、运行流程、运行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包含哪些重点条款?详见↓
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参照国家在线平台管理模式,本市在线平台工作体系分为综合管理部门、应用管理部门和建设运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本市在线平台建设,应用管理部门负责向在线平台提供事项审批和监管信息,建设运维单位为上海市信息中心。
二是统一项目代码。确定了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统一代码制度,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本市采用国家项目代码与上海项目代码并轨制。
三是加强运行保障。建设运维单位应建立健全配套的运行维护制度,专人专岗负责,做好在线平台的数据安全和数据质量管理。
包含哪些重要条款?
适用范围(第三、四条)
在线平台适用于本市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包括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备案、评估评审、技术审查,项目实施情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规划咨询服务等。
涉密项目及信息不得在在线平台办理和传递。
部门分工(第七、八、九条)
综合管理部门是指统筹协调推进在线平台建设、应用、规范运行的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业务规则和标准规范并督促落实,开展绩效管理。本市在线平台综合管理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
应用管理部门是指履行各类项目审批和监管职能,并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和归集信息的部门。
建设运维单位是指在线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管理的部门。
项目代码制度(第十、十一、十三条)
各类项目实行统一代码制度。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项目代码由在线平台生成,项目办理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通过项目代码汇集。
应用管理部门要推行项目代码应用,审批文件、政府部门间征询意见、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运行流程(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在开工前,要按流程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开工后按时按节点向在线平台填报项目进展;各应用管理部门依责办理,优化服务,支持项目审批、监管相关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信息共享(第十七条)
本市政务基础信息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及各级政府与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务信息系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政务信息共享要求,统一纳入本市大数据中心数据交换体系,与在线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信息来源:上海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