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了解到,该片区于日前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70条(第一批),旨在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据洛阳片区行政审批局获悉,此次优化营商环境70条主要围绕企业开办设立、注销退出、投资建设、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5个方面提出,其目的在于解决企业设立经营及投资建设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持续助推洛阳经济发展高质量。
其中,简化企业设立、放宽市场准入是“70条”的主要组成部分,共30条,包括▼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工商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3个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证照联办”,企业可以同步申请,一次审批;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实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实行“集群注册登记”;食品小经营单位新办小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补发、注销审批业务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秒批”;推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制度等。
同时,为解决企业投资建设中的环节多、效率低问题,洛阳片区围绕投资建设推出了10条举措,包括实施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行“容缺办理”;简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实行“联合审图”等措施。
此外,企业注销退出方面共7条,包括压缩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等;优化政务服务方面共13条,包括实行“24小时”政务服务、推行“扫码办事”服务、建立“延时服务”常态化制度等;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共10条,包括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涉企收费监管力度等。
今年以来,河南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市场主体呈现新的增长态势。截至目前,共入驻市场主体2.39万户,注册资本996.32亿元;挂牌以来至2019年10月底,累计新入驻企业8049家,是挂牌前存量企业的1.83倍;2019年1—10月,新设立企业2313家,增长36.4%。
附:自贸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70条
一、企业开办设立(30条)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承诺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大幅缩短企业开办时间。
2、设立企业开办“单一窗口”。将工商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部门的事项进行整合,设立企业开办“单一窗口”,企业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实现企业开办“一次办妥”。
3、企业开办精准化服务。申请人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企业开办精简套餐(企业登记),优化套餐(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全程套餐(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领取),企业开办更精准、更便利、更高效。
4、实行“证照分离”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5、推行“证照联办”。第一批将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等13个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联办”,企业可以在“综合窗口”同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审批机关合并受理,同步审批。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生产、加工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注册登记时,办证人员在受理、办理时,指导其进行环评备案。
6、实行“审核合一”。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事项实行“审核合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辖区所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股权质押登记等简单事项和食品、药品相关的备案、注销业务,登记材料齐全的,实行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7、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制度,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实现名称和设立登记的“二合一”。
8、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允许申请人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国民经济行业以外的新兴行业或不表述具体行业。
9、实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推行经营范围标准化申报,为申请人提供经营范围规则基础信息库,申请人按照章程或协议约定,根据经营范围标准化用语,在系统中进行勾选,自主选择申报经营事项,不再进行核定。
10、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申请人既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也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对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国家新材料产业、文创产业、乡村休闲旅游等新兴行业的具体经营项目进行表述。
11、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只需签订承诺书,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12、品牌连锁企业实行“一照多址”。自贸区内品牌连锁企业可以在行政区域内申请登记多个不同的经营场所,不需要办理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登记。
13、实行“集群注册登记”。允许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多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机构)的经营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营业场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和商务秘书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创业初期因为资金不足、筹备期间或经营模式简单无需场所等原因条件受限而无法进入市场。
14、“个转企”登记个性化服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指导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个转企”),简化“个转企”程序。
15、执行“实名认证”制度及形式审查义务。对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严格执行实名认证制度及形式审查义务,对确需开展实质性审查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环节工作。
16、企业设立、变更“全网办”。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设立、变更,实现覆盖全区域、全类型、全流程的企业无纸化电子设立登记功能,实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开办“零跑趟”。
17、食品经营许可证“秒批”。食品小经营单位新办小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补发、注销审批业务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秒批”。
18、推行预包装食品销售告知承诺制度。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推行“审核合一”“告知承诺制”,对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取消现场核查,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19、取消食品小经营店和食品小作坊登记面积限制。
20、压缩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对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监管所三天内进行现场核查,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21、简化网络经营食品许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提供所销售食品的网址,可以直接申请增加网络经营,不进行现场核查(仅限预包装食品)。
22、食品生产许可预审指导。对食品生产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进行指导预审,上门开展咨询培训,一次性告知指导事项,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生产品控管理。
23、推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制度。对小麦粉、大米、挂面等低风险产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审核合一”“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24、优化药品经营许可流程。申报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同时提交“筹建”和“核发”申请资料,申请资料符合法定条件的,直接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25、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注销立等可取。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中不需要现场踏勘和技术审评的许可审批业务实行“一次办”、“马上办”,实现企业立等可取。
26、压缩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及邮寄证明核发时限。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27、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与企业生产备案合二为一。
28、压缩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时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29、实行气瓶充装许可证“一证多址”改革。气瓶充装企业在我区有多个充装场所的,经鉴定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可以办理明确有多个充装场所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30、取消艺术、体育等类营利性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办学许可。洛阳片区内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仅需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注销退出(7条)
1、开设企业注销“单一窗口”。将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海关、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注销事项集中在一个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一次办妥”,企业一次即可办完全部注销业务。
2、压缩企业注销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告20天,压缩公告时间,免除公告费用。
3、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均可申请简易注销。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申请材料。由企业实行无债权债务及完成清税“双承诺”,免除企业提交公告报样、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等材料。
5、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6、企业注销“全网办”。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公众可“一网”获知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7、下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权登权限下放至市场监管所办理,市场监管所收回许可证原件后,现场办结注销登记,实现注销登记“就近办、立即办”。
三、企业投资建设(10条)
1、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企业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自主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编制并经审查完成后,提交自贸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联合审查,通过审查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后即可开工建设。企业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2、推行“容缺办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对于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前的各类审批事项,在材料能够基本满足技术性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可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前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化为审批手续,破解投资建设领域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突出问题。
3、简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编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中国家和省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4、简化用地预审。对于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5、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完成前完成即可。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等)前置到土地供应环节,并在土地供应方案中予以明确。
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优化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企业土地摘牌后,同步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及相关税费后,依据地块权籍调查成果、出让合同及税费缴纳凭证,直接办理该地块的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同步办理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单位无需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再作为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前置,审批部门同步受理事项,并联办理。
7、合并办理事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并联办理划拨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批复)。
将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及方案审查、企业自主发包备案等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采用“并联办理”。
8、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合同备案、招标通知书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抗震审查备案、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建设项目资金证明、无拖欠证明、开工条件证明、项目经理登记表等前置手续,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
9、实行“联合审图”。将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技防审查等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实行“联合审图”,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10、优化水电气暖审批。将正式用电申请(低压用电)、用水申请、燃气申请、集中供暖申请、通讯设施报装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申办事项提前到施工许可阶段受理,受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在建筑主体施工阶段完成设计、施工,全部工程在竣工验收阶段实施联合测绘前完成,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实行联合验收后,完成公共服务设施接入服务。
四、优化政务服务(13条)
1、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在自贸区洛阳片区涧西区域设立政务服务大厅,同步办理省、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让企业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就近办”。
2、全面推行“容缺受理”。申请人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登记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时,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可先行受理,在登记发照前补齐材料,完成办理流程。
3、推行“扫码办事”服务。筛选高频涉企事项制作二维码,申请人只需用手机扫描预办事项对应的二维码,便可在线查看办事指南、下载有关表格、进行在线申请、查询办理进度等,实现“一扫可查”“一点即办”。
4、设立“综合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施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
5、实行“24小时”政务服务。利用政务服务平台、掌上审批APP、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
6、建立“延时服务”常态化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如到下班时间仍有业务未办完,要为办事人提供延时服务,加班加点不设上限,确保取号的办事企业、群众业务办理完结、不跑空路。
7、建立“360°”服务新模式。建立中心服务总服务台、总服务台服务窗口、窗口服务群众“三级服务体系”,管理与服务同步,在中心各个维度实现服务的360°全方位、全覆盖,以高效服务促进快捷办事。
8、设立精准化、常态化志愿者服务。设立流动性、主动性、专业性志愿服务岗,提供全程帮办、一对一指导、咨询引导、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以流动志愿服务线贯穿于服务全程,实现中心服务面的无死角、无梗阻。
9、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反馈群众、监督落实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10、构建政务服务企业群众关切回应制度。线上线下双回应,对企业和群众来访信访、线上留言、举报投诉等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回访率、回复率100%。
11、完善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首问责任制。
12、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在自贸区官网公开权责清单、审批信息、执法信息等政务服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全公开。
13、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依法帮助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五、事中事后监管(10条)
1、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行政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逢查必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全部市场监管领域,整体减少行政检查频率,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2、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依托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做到全透明、可核查,实现双随机抽查的全流程整合。
3、完善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修订完善行政机关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目录,归集市场监管领域“黑名单”信息。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在失信被执行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金融监管等方面,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实行任职限制或行业禁入。
4、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5、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建设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平台,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分析,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完善市场监管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措施清单,加大联合奖惩力度,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6、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出台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规定,对于轻微、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可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
7、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涉企收费监管力度。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和查处乱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营商成本。
8、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管方式和标准规范,依法保护创新,同时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者处置,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严禁以创新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
9、建设“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建设特种设备信息库,构建特种设备分布电子地图,统计汇总区内特种设备分布情况,结合空间地理技术,形成立体化特种设备分布地图,将企业主体、特种设备类别、特种设备属性等元素与地图信息结合。同时支持监管数据的录入及临检设备到期提醒。
10、创新“互联网+全景综合执法”模式。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执法流程集成,运用物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对违规违法事件进行登记、取证、审批、告知、处罚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