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指出,要扩大高水平开放。作为金融开放的前沿阵地,自贸区是金融创新改革比拼的舞台,有众多金融开放创新举措在自贸区涌现。
“近期,自贸区金融开放措施纷纷落地。我国首家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获准开业,首家新设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广东自贸区首家银行获准接入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业务系统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后发现,近期多个自贸区出台了新一轮政策措施,打造金融开放新高地。10月份,济南市发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等四方面推出了20项新措施。聚焦上述《方案》,济南农商行推出了自贸区金融服务“十六条”,以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为阵地,为自贸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助力济南自贸区打造金融创新和营商环境高地。
11月份,烟台市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围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等五方面制定35项措施。
此外,海南、天津、上海等老牌自贸区也纷纷出台措施,继续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其中,天津市在10月份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措施》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大幅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限制;支持率先开展融资租赁外汇配套政策试点;允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商独资或合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业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等。
11月份,为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招商银行(港股03968)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招商银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将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作为跨境金融、离岸金融等交易银行业务新的战略性平台。
肖本华认为,要扩大高水平开放,自贸区应继续充当实验田,尤其是通过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范围,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要素市场化合理配置,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定价权。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宏观角度看,扩大金融开放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引进多元化市场主体,将国际资本引入中国市场,推进我国金融业长期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赋能。发展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需要找到先试先行的“试验田”。自贸区与生俱来的优势就是制度创新高地,可以胜任这一角色。推动自贸区金融开放,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点及面地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的对外开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