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涉及自贸区企业证照办理简化、注销便利化,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等内容。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冠以“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龙江自贸区”及“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等字样的名称,并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体现自贸试验区功能特点的行业表述。同时,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时仅需填写经营场所的具体地址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再提交其他住所使用证明。此外,将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改革的适用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
实行“一业一证”审批模式,发挥哈尔滨片区在我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优势,对同一企业涉及的多项审批许可整合发放“综合许可证”,申请人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领取一张“许可证”。推行企业登记注册跨区域协同办理,自贸区各片区之间实行营业执照互通互办,同时支持自贸区外有条件的地区开通区内企业异地办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