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交通银行曹妃甸支行为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办理了我省首笔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便利化结算试点业务,涉及金额293.96万元,标志着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往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逐笔审核,现在只需向银行发出收付款指令,几分钟就搞定了,节省了我们企业很多人力、物力和时间。有了便利化新政,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太方便了!”
据介绍,近期,人民银行总行部署在全国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鼓励自贸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守法自律、实体经营、长期稳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优质企业,提供更为便利化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自贸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为贯彻落实好便利化新政,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积极行动,指导河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制定具体便利化实施方案,组织各银行筛选确定优质企业名单。11月29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自律机制召开河北自贸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工作推进会,自律机制29家成员行表决通过了便利化方案,公布了首批参与试点业务的126家优质企业名单。
下一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将加强对自律机制、省内银行的督导,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新政落实落细。同时,支持银行加快自贸区机构布局,围绕河北自贸区建设积极创新,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