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司法环境,记者12月13日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两院”紧紧围绕服务自贸区这一任务,不断深化自贸区司法建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持续向好。
今年1至11月,舟山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20554件,办结20247件,法官人均结案数91.2件。
“我们重视发挥司法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强化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法院深化自贸区司法建设,围绕油气全产业链,联合上海财经大学等进行专题研究,发布自贸司法服务指引,深入绿色石化基地开展法律体检,强化风险防控。今年以来,依法审结大宗油品交易等涉自贸纠纷67件,判处走私油品犯罪等案9件52人。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攀附、仿冒等不诚信行为,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共审结知识产权案46件,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今年1至11月,舟山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18件118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45件2458人,已审结案件中批捕921人、不捕225人,起诉1769人、不诉424人,无诉后判无罪情形。
“探索在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北部片区)、绿色石化基地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延伸检察服务触角。”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涉自贸特质的刑事案件72件140人、审查起诉99件234人;其中,走私案件审查逮捕14件33人、审查起诉10件79人。依法对高某某等36人偷逃应缴税款2亿余元特大成品油走私案提起公诉,对《电商法》生效后全市第一起以网上“代购手表”方式偷逃税款344万余元的重大走私犯罪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净化了营商环境。(原标题《深化自贸区司法建设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原作者虞仁珂。编辑何伊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