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对有关引进油品贸易国际战略投资者、推进石化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油气全产业链、提升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健全船用低硫燃料油供应市场等十余项工作作出批示。
成绩如何?
批复时间正值浙江自贸区挂牌三周年之际。建设3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成为了全国油气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油气领域多元化竞争格局不断完善,初步构建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油气全产业链体系。
一是探索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开展了保税油混兑、原油非国营贸易、成品油批发无仓储、船舶通关无纸化等百余项全国首创的制度创新探索,特色明显,集成性强,其中“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等27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是吸引了国内外重要油气企业。连续召开三届世界油商大会,吸引了包括沙特阿美、BP、托克、霍尼韦尔、道达尔、嘉能可等一批世界油气巨头企业参与投资建设,3年累计集聚油气企业6000余家,是挂牌前的9.2倍,有助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三是推动落地了重大产业项目。世界单体工业投资规模最大的民营石化项目—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00万吨成功投产,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能力跃升全国第一、全球第八,全国首个民营千万吨级的LNG项目—新奥舟山LNG接收站项目一期建成投用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有效落地,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新措施有何意义?
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措施》,在油气投资、贸易、交易、金融等各领域都赋予了支持政策,对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产业链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顶层设计。将主要带来以下三个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是有利于深化油气产业国际合作。《若干措施》的出台将会吸引更多的油气投资商、贸易商以及金融、保险等其他做市商,集聚到浙江,浙江自贸试验区通过加大与国际油气企业的合作、行业的合作、第三方的合作,将会在开放发展中获得很多新的机会。
二是有利于推动油气体制改革。随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得到解决,新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这次《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挖掘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领域改革潜力,有利于提升油气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为新形势下推动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探索经验。
三是有利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
在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方面,通过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开展期现合作,有效增强大宗商品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
在国际石化基地建设方面,有助于提高国内石油需求,推动炼化产业、特别是浙江自贸试验区超大型民营炼化一体化项目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在国际油气储运基地建设方面,《若干措施》为扩大石油战略储备规模,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有利于推动国际油气储运基地建设。
在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方面,《若干措施》也将对油气储运、炼化、贸易、交易等全产业链产生影响,利于吸引集聚更多的国际船舶和船东来到浙江自贸试验区,带动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物资供应、船舶维修、航运交易等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
国函〔2020〕3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若干措施》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把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细化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对油品交易主体和市场运行情况的监督责任,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解决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水平。
附件: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
国务院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