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继续强化疫情期间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持监管态势不放松,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南沙海事处积极部署,开展集装箱货物开箱检查工作。
南沙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货物名称为“电子配件”、“饲料”等集装箱货物进行重点抽查。4月3日上午,南沙海事处龙穴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南沙港三期码头,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开展现场开箱查验工作。本次开箱检查工作共涉及10个自然箱。经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检查,发现一票舱单名称为“电子配件”的集装箱内装货物为“灯管”,其他集装箱内装货物均与舱单名称相符,未发现这些货物中隐匿、夹带了其他未申报的危险货物,且集装箱装修质量合格,未发现其他对船舶航行与人员安全造成隐患的项目,随即解除货物干预,恢复货物正常物流。随后,执法人员对货物承运人进行提醒,要求相关方在各操作流程要严谨、准确填写货物名称,同时对于可能涉及“锂电池”的货名要保持敏感,要求托运人详细填写货名,避免出现货名模糊的情况,为接下来的运输、监管等环节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接下来,南沙海事处还将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提前部署、周密分析,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营造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有序的环境。(通讯员郭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