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8条《若干意见》,为全面落实《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市场活跃度、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开放型平台建设,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管委会会同连云港市自贸办制定了“1+8”政策。
“1+8”政策,即:1个政策总体指南和8个专项扶持政策。在支持方向上,突出对总部型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航运物流业、金融服务业、贸易转型升级、高层次人才等给予政策支持;在支持内容上,除投产达效奖励外,重点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活动组织等专项扶持。
《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政策总体指南,从产业发展资金来源、申报流程、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职责,同时将政策兑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按照约定条件,对所有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均予以兑现。
《支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航运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等8个专项扶持政策同步发布。
自贸试验区连云区块位于连云港市东部海滨城区,既是连云港“一带一路”国际商务中心,也是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的核心区。按照总体部署,连云区块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紧紧围绕目标定位,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健康医养、金融服务、休闲旅游、商务配套、大数据及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
连云区商务局局长崔久勤在会上表示,“1+8”政策的出台,是连云区创新发展的又一契机。连云区将结合创新优惠的政策,依托落户的海洋捕捞加工项目,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远洋渔业交易平台。充分利用有色矿进口全国第一港优势,加快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和期货交割平台。大力招引贸易类、物流类企业,打造区域性总部经济和互联网结算中心。努力形成辐射“一带一路”的、具有连云特色的平台经济集聚区和区域性总部经济群。
据悉,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连云港片区围绕片区功能定位,紧扣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着力从优化营商环境、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形成了38项制度创新实践案例。(吴琼 周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