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规定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可以参照《方案》在上述试点范围外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对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措施,包括全程网上办理、精简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息归集共享等。同时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