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到平潭法院,据平潭法院自贸涉台审判团队团队长陈爱心介绍,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在不违反大陆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选择适用台湾地区法律解决纠纷,并为记者介绍了用台湾地区法律解决第一起涉台经贸争议案件的过程。
第一起涉台经贸争议案件于2018年审理,案件为商铺租赁合同争议,标的额近百万元人民币。一方当事人为台湾自然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大陆企业,双方约定适用台湾地区法律。庭审结束后,仲裁员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书。裁决书引经据典、条分缕析,透彻阐明了案件的具体事实和适用法律,为发生在大陆地区的案情和适用台湾地区法律找到了结合点。
正是基于平潭在全国首创建立的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才使这起案件得到顺利解决。这一工作机制是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涉台、涉自贸区案件约定交由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也可以选择台湾地区仲裁员或调解员化解纠纷。法院在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过程中需要查明法律的,可以委托仲裁中心提供查明服务,并向仲裁中心出具《委托查明书》。仲裁中心收到《委托查明书》5个工作日内,确定适合的法律查明机构或人员,并在确定适合的法律查明机构或人员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律查明报告及相关资料。
“原则上从双方共同聘请9名台湾专才咨询顾问中确定答复主体,这些台湾专家咨询顾问熟知台湾相关规定,且在不同领域各有建树,完全符合专家资格的条件,具备法律查明服务的专业能力。”陈爱心介绍,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是平潭法院探索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的新尝试,为打造便利化、法治化高效的营商环境,建设两岸共同家园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